[实用新型]组合式无线蓝牙耳机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620030628.7 申请日: 2006-07-07
公开(公告)号: CN200962663Y 公开(公告)日: 2007-10-17
发明(设计)人: 刘梦 申请(专利权)人: 刘梦
主分类号: H04R1/10 分类号: H04R1/10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450008河南省郑*** 国省代码: 河南;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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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组合式 无线 蓝牙 耳机
【说明书】: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特别是能从移动电话机体上拆装的无线蓝牙耳机。

技术背景:在进行视频通话时,因为要看显示屏上的影像,所以不可能象音频通话那样将电话贴在脸上,这样就必然要使用免提或耳机。但是使用免提势必影响他人,且不利于通话内容的隐密;而使用耳机虽然避免了使用免提的缺陷,但无论是有线耳机还是无线蓝牙耳机都是以附件形式出现的,在携带移动电话的同时还必须随身携带耳机,这就给人造成不便。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组合式无线蓝牙耳机,该耳机是以主件形式出现的,它组合在移动电话机体上,音频通话时当作听筒使用;视频通话(上网聊天、做PDA)时从机体上取下来当作耳机。平时只需携带移动电话,无须另带耳机(因为平时耳机组合在移动电话上),从而更便利。

本实用新型为达到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在移动电话机体上原听筒的位置(不设听筒)设置与无线蓝牙耳机形状相匹配的通孔或凹槽,通过分装于耳机与通孔(凹槽)上的组合机构,将无线蓝牙耳机安装在通孔或凹槽内。这样既可以作听筒使用(组合状态下),亦可作耳机使用(离合状态下)。当使用过程中无须全程观看显示屏信息时,可将电话(含耳机)贴在耳上,作为普通听筒用;当使用过程中须全程观看显示屏信息时,将耳机拆下塞于耳孔(电话置于面前便于观看显示屏及摄像头拍摄),作耳机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1一物两用。移动电话勿需另设听筒,节约制造成本。2方便携带。平时组合在移动电话机体上,无需另外携带。3构造简单,极易实现。不改变电话及耳机的线路,仅需添加组合机构,且组合机构非常简单。

附图说明:图1为移动电话机体一部示意图

          图2为圆柱形无线蓝牙耳机示意图

          图3为凸柱形无线蓝牙耳机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1  见图1、2、3,在移动电话机体上原听筒的位置(图1),设置与无线蓝牙耳机形状(图2、图3)相匹配的通孔或凹槽1,通过分装于耳机与通孔(凹槽)1上的组合机构,将无线蓝牙耳机安装在通孔或凹槽1内。无论通孔或是凹槽,敞口均应设在显示屏2的背后那面。组合机构为按扣,设置于孔、槽口及耳机端部,以便耳机体壁光滑,佩戴时耳孔舒适。

实施例2  见图1、2、3,在移动电话机体上原听筒的位置(图1),设置与无线蓝牙耳机形状(图2、图3)相匹配的通孔或凹槽1,通过分装于耳机与通孔(凹槽)1上的组合机构,将无线蓝牙耳机安装在通孔或凹槽1内。无论通孔或是凹槽,敞口均应设在显示屏2的背后那面。组合机构为旋钮,设置于孔、槽口及耳机端部,以便耳机体壁光滑,佩戴时耳孔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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