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多媒体广播服务的计费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2286.9 | 申请日: | 2006-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74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夏正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14 | 分类号: | H04L12/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志勇;颜涛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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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媒体 广播 服务 计费 方法 | ||
1.一种多媒体广播服务的计费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多媒体广播服务器将多媒体广播服务的计费策略发送到用户终端;
(2)终端储存所述的计费策略;
(3)终端在开始接收多媒体广播服务前,首先检查存储的计费策略,如果计费策略允许,则接受广播数据;如果计费策略不允许,则拒绝接受广播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通过广播通道将所述计费策略发送到终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计费策略为包月计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终端在开始接收多媒体广播服务前,判断当前时间是否在包月范围内,如果是,则允许接收广播数据,否则拒绝接受广播数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计费策略为按接受服务的时长或流量计费。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记录并储存接收多媒体广播服务的累计时长或流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终端在开始接收多媒体广播服务前,判断当前的累计时长或流量是否超过计费策略允许的时长或流量,如果不超过,则允许接收广播数据,如果超过,则拒绝接受广播数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进一步包括:终端在接收广播数据过程中计算并累计接受服务的时长或流量,并与计费策略允许的时长或流量即时对比,如果超过允许的时长或流量,则停止接收广播数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所述的计费策略由多媒体广播服务侧发送到多媒体广播服务器,再由多媒体广播服务器发送到用户终端。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向多媒体广播服务提供侧发送修改计费策略的请求,多媒体广播服务提供侧根据用户的请求通过服务器向用户发送新的计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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