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速分组接入系统的负荷控制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0610144371.2 | 申请日: | 2006-12-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81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 发明(设计)人: | 柯雅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Q7/38 | 分类号: | H04Q7/38;H04B7/26;H04B7/00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挥;徐金国 |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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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速 分组 接入 系统 负荷 控制 方法 | ||
1.一种高速分组接入系统的负荷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系统负荷过载原因的判断步骤,由无线网络控制器判断引起系统过载的负荷是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还是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与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之和;
负荷调整步骤,根据判断的结果由该无线网络控制器分别对引起所述负荷过载的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和/或高速共享信道承载负荷进行降负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系统负荷过载原因的判断步骤中,进一步包括:
设置第一负荷过载门限及第二负荷过载门限的步骤,其中,所述第一负荷过载门限为非高速共享信道的负荷过载门限,所述第二负荷过载门限为高速共享信道的负荷过载门限;
判断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门限的步骤及判断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与高速共享信道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的和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负荷过载门限的步骤;
其中,当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门限时,对非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进行降负荷;当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与高速共享信道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的和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负荷过载门限时对非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和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进行降负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当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与高速共享信道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的和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负荷过载门限且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小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门限时,判断当前负荷状态为高速共享信道负荷过载状态;及
当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门限时,判断当前负荷状态为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过载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判断当前负荷状态处于高速共享信道负荷过载状态时,对非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和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进行降负荷;及
判断当前负荷状态处于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过载状态时,对非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进行降负荷。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设置第一负荷过载恢复门限及第二负荷过载恢复门限的步骤,其中,所述第一负荷过载恢复门限为非高速共享信道的负荷恢复过载门限,所述第二负荷过载恢复门限为高速共享信道的负荷过载恢复门限的步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非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和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进行降负荷的步骤之后进一步包括:
判断当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与高速共享信道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的和小于所述第二负荷过载恢复门限且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小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恢复门限时,将当前状态设置为正常状态;及
判断当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大于等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门限时,将当前状态设置为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过载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门限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恢复门限不相等;所述第二负荷过载门限与所述二负荷过载恢复门限不相等。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非高速共享信道承载的业务进行降负荷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判断当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与高速共享信道具有保证速率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的和小于所述第二负荷过载恢复门限且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小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恢复门限时,将当前状态设置为正常状态;及
判断当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与高速共享信道具有保证速率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的和大于等于所述第二负荷过载门限且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小于所述第一负荷过载恢复门限时,将当前状态设置为高速共享信道负荷过载状态。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高速共享信道负荷为除HS-PDSCH+HS-SCCH之外的其它物理信道所使用的总发射功率;所述高速共享信道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所需要的最小负荷为节点B上报的所有优先级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所需要的最小发射功率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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