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40296.2 | 申请日: | 2006-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98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郑保夏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保夏 |
主分类号: | G06F21/00 | 分类号: | G06F21/00;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俊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县竹东镇中兴***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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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触 数字 安全 系统 | ||
1.一种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可保障一电子装置仅被一合法用户存取,该数据安全系统包含:
一管理模块,是在该电子装置中被执行,并依据一安全状态来决定是否锁定该电子装置的控制权;
一数字钥匙,包含:
一储存单元,是储存有一辨别码、足以用来辨识是否为该合法用户的一验证数据;
一控制单元,是透过一钥匙无线组件传送该识别码,并在确认该钥匙无线组件所接收的一密码为合法时,传递该验证数据;
一验证装置,是电性连接至该电子装置,包含:
一储存单元,是储存复数笔识别数据,每一识别数据均以该识别码对应一密码;
一验证单元,是透过一验证无线组件所接收的该识别码为合法时,透过该验证无线组件传递该密码至该数字钥匙,并在验证通过来自该数字钥匙的该验证数据时,对该管理模块发出解除锁定的该安全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中该验证数据可为该合法用户的虹膜、DNA、人脸轮廓、指纹的个人生物数据或个人身分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中透过该电子装置的该管理模块可新增、删除、修改该验证装置中该些笔识别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中该电子装置、该验证装置之间可采用蓝牙、红外线的无线总线或PCI、USB、1394的有线总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中该电子装置可为计算机、PDA、行动电话或其它具有运算能力的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中该验证单元察觉来自该数字钥匙的该辨识码为非法时,透过该验证无线组件传递假的该密码至该数字钥匙,并拒绝验证该数字钥匙所传递的该验证数据,且对该管理模块发出锁定的该安全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中该验证单元在该识别码为合法时,透过该验证无线组件传递该密码至该数字钥匙,且在该密码无法验证通过,无法取得来自该数字钥匙的该验证数据时,对该管理模块发出锁定的该安全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式数字安全系统,其中该验证单元在该识别码为合法时,透过该验证无线组件传递该密码至该数字钥匙,并在验证通过取得来自该数字钥匙的该验证数据时,察觉该验证数据为非法时,对该管理模块发出锁定的该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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