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运动器材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37921.8 | 申请日: | 2006-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219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07 |
发明(设计)人: | 沈铭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乔山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2/04 | 分类号: | A63B22/04;A63B21/008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燕秋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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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运动器材 | ||
1.一种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一架体,具有一底座及一由所述底座向上延伸的支架;
一左踏板组件,包括一支撑杆及一踏板,所述支撑杆包括一枢接部及一支撑部,其中,所述支撑杆为通过所述枢接部并沿一第一轴向对应枢接于所述架体上,且所述踏板对应设于所述支撑杆的支撑部上方;
一右踏板组件,包括一支撑杆及一踏板,所述支撑杆包括一枢接部及一支撑部,其中,所述支撑杆为通过所述枢接部并沿一第二轴向对应枢接于所述架体上,且所述踏板对应设于所述支撑杆的支撑部上方;
一左阻力装置及一右阻力装置,提供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件移动时的阻力,分别包括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各所述第一端枢设至所述支架上,所述左、右阻力装置的第二端分别对应设至所述左、右踏板组件,其中,所述左、右阻力装置的第一端相对于地面的高度位置大于所述左、右阻力装置的第二端相对于地面的高度位置;
其中,所述第一轴向及所述第二轴向呈斜向由下往上,并分别由所述架体左右两侧向外延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轴向与所述第二轴向略呈V字型相对排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踏板组件及所述右踏板组件为相互独立动作。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因受力而开始对应施力来源产生动作期间,所述左阻力装置第一端与所述右阻力装置第一端间的相对直线距离小于所述左阻力装置第二端与所述右阻力装置第二端间的相对直线距离。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分别在一相对高点及一相对低点间进行往复动作,在前后轴向上,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位于所述相对高点的位置比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位于所述相对低点的位置更靠前方。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位于所述相对高点间的相对直线距离小于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位于所述相对低点间的相对直线距离。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具有一前端及一后端,所述左、右踏板组件支撑杆枢接于所述底座前端的左右两侧,且所述左、右踏板组件支撑杆的支撑部为位于所述底座的后端上方,其中,所述运动器材包括二缓冲装置,其分别设置于所述左、右踏板组件支撑杆的支撑部下方,以避免因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受力而使所述支撑杆直接碰触至所述底座。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阻力装置具有一特定伸缩行程,并当所述左、右踏板组件的踏板受力进行移动时,所述左、右阻力装置会对应受力来源而在所述特定伸缩行程内进行动作,且所述左、右阻力装置还具有一特定回复力,用以将所述左、右踏板组件回复未受力前的状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阻力装置分别为一油压缸。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轴向及所述第二轴向与地面形成一介于30度至90度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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