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枝蒿茶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26411.0 | 申请日: | 2006-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2915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7 |
发明(设计)人: | 巴哈尔古丽·买合木提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哈尔古丽·买合木提 |
主分类号: | A23F3/14 | 分类号: | A23F3/14;A61K36/28;A61K36/73;A61K36/53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839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枝蒿茶 | ||
1.一种一枝蒿茶,其特征在于:它是由30重量份数的一枝蒿和60~80重量份数的辅料组合而成。所说的辅料包括伏茶、玫瑰花、薄荷中的一种、两种或全部;上述各组份分别经过清洗、干燥、切碎后,再经混合、灭菌、包装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枝蒿茶,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辅料由60~80重量份数的伏茶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枝蒿茶,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伏茶的含量最佳为70重量份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枝蒿茶,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辅料由60~75重量份数的伏茶和3~5重量份数的玫瑰花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枝蒿茶,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辅料由55~70重量份数的伏茶和5~10重量份数的薄荷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枝蒿茶,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辅料由55~65重量份数的伏茶、3~5重量份数的玫瑰花和5~10重量份数的薄荷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说的一枝蒿茶,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伏茶、玫瑰花和薄荷的最佳含量分别为60、4和8重量份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巴哈尔古丽·买合木提,未经巴哈尔古丽·买合木提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10126411.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