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钛系催化剂有效
| 申请号: | 200610116237.1 | 申请日: | 2006-09-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849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 发明(设计)人: | 周文乐;沈志刚;张惠明;赵申;章瑛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C08G63/85 | 分类号: | C08G63/85 |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东良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张惠明 | 
| 地址: | 100029***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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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催化剂 | ||
1.一种钛系催化剂,包括以下原料物质的反应产物:
(A)具有以下通式的钛化合物:
Ti(OR)4
R为选自1~10个碳原子的烷基;
(B)选自具有2~10个碳原子的二元醇;
(C)选自元素周期表IA中的至少一种金属化合物;
其中二元醇与钛化合物的摩尔比为0.5~100∶1,金属化合物与钛化合物的摩尔比为0.01~1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钛化合物选自钛酸四甲酯、钛酸四乙酯、钛酸四丙酯、钛酸四异丙酯或钛酸四丁酯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金属化合物选自元素周期表IA中的锂、钠或钾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二元醇选自乙二醇、1,2-丙二醇、1,3丙二醇、1,4-丁二醇或1,6-己二醇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二元醇与钛化合物的摩尔比为1~8∶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原料物质中还包括(D)组份磷化合物,(D)组份磷化合物选自磷酸酯类化合物,磷化合物与钛化合物的摩尔比为>0~10∶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磷化合物与钛化合物的摩尔比为0.1~6∶1;磷酸酯类化合物选自磷酸三甲酯、磷酸三乙酯、磷酸三丙酯、磷酸三异丙酯、磷酸三丁酯或磷酸三苯酯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钛系聚酯催化剂,其特征在于金属化合物与钛化合物的摩尔比为0.1~5∶1。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催化剂为均相液态催化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钛系催化剂,其特征在于催化剂为均相液态催化剂,可与乙二醇互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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