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锯子夹持定位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02235036.5 | 申请日: | 2002-05-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5384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3-03-05 |
| 发明(设计)人: | 陈进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进辉 |
| 主分类号: | B23D49/10 | 分类号: | B23D49/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合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本源 |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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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锯子 夹持 定位 装置 | ||
1、一种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主要包括有本体、活动体及控制体,其特征在于:
该本体适当处分别设有抵靠面、槽部、容置部及空间部,其中该抵靠面位于槽部上方外周缘附近适当处,且该槽部下方连通容置部,该容置部与空间部之间呈相连通状,以供活动体及其凸耳部能位于容置部及槽部内活动,该活动体的定位部能与本体的空间部之间呈对齐状,并使该凸耳部的枢接部能穿伸过槽部而位于控制体的凸挡部侧缘处,以藉由锁合组的作用而使该凸耳部的枢接部能与凸挡部的接合部间枢设在一起,且使该凸挡部的推抵面恰能抵顶于本体的抵靠面上,以致使该控制体的推抵面能沿着本体的抵靠面转动后,而迫使已位于接合部上的枢接部的垂直位置跟着改变,并迫使该控制体带动活动体跟着上下移动,进而改变活动体的定位部下端面与本体的空间部上端面间的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本体前端适当处设有限位部,该限位部上端面与空间部上端面为相同斜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抵靠面为光滑弧曲面或凹凸状弧曲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容置部位于空间部的近中间处或空间部的近前端适当处,即该容置部并非位于空间部的最前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凸耳部为单一凸柱、两近平行状的凸柱或开口朝上的中空状凸柱。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为孔洞、螺纹部、凹部、凹槽或缺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锁合组为铆钉、螺栓、螺丝、螺帽、插销或弹性扣体。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控制体上端适当处设有扳动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凸挡部为单一凸柱、两近平行状的凸柱或开口朝上的中空状凸柱。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接合部分别与推抵面起始点至推抵面终点之间为不相同的距离。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接合部位于凸挡部的偏心位置或椭圆中心位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接合部为孔洞、凹部、凹槽、缺口或螺纹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推抵面为光滑弧曲面或凹凸状弧曲面。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子夹持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定位部的最大宽度或内径大于锯子的最大宽度,以使该锯子可贯穿于其内,且该定位部为孔洞、剖槽、凹槽、凹部、凸部或凸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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