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无效
| 申请号: | 02211355.X | 申请日: | 2002-0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526718Y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8 |
| 发明(设计)人: | 常炳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炳志 |
| 主分类号: | F24F7/007 | 分类号: | F24F7/007;A61L9/014 |
| 代理公司: |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纪尚 |
| 地址: | 130031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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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净化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家庭、宾馆、酒店卫生设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卫生间的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在大小便时会产生多种有毒有害的异味气体,久而久之,这些气体会不同程度的对人体造成伤害。目前,人们是在卫生间放置香料或利用排风扇消除异味,但不能解决气体对人造成毒害的问题。
技术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提供一种通过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将有毒有害的异味气体净化的空气净化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在净化器的壳体内设有抽风机和过滤盒,在壳体上还有吸气口和出气口,过滤盒将净化器的气道隔断。
过滤盒内的过滤材料是由活性炭和催化剂或分子筛构成的物质。
在壳体上设有电源红外传感器,用以控制抽风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结构新颖,实用性强,自动控制,使用方便,消除净化异味彻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其中:1是壳体、2是红外传感器、3是吸气口、4是过滤盒、5是抽风机、6是出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壳体可以是长方体或圆柱体,抽风机固定在壳体中间,过滤盒固定在抽风机的上端或下端,吸气口和出气口设在壳体的上、下端,使抽风机在抽风工作时,气流必须经过过滤盒,在壳体上设有电源红外传感器作为开关,用来控制抽风机的工作。过滤盒内的过滤材料可以是活性炭和催化剂的混合体,催化剂是钙、硅、铜、银、铁、钾等物质,过滤材料也可以是分子筛物质。采用上述两种物质作为过滤材料可将硫化氢、二氧化硫、氨、吲哚(粪臭素)、尿酸、马尿酸等气体吸附住,使它们不能随着空气通过过滤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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