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灯及照明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02140764.9 | 申请日: | 2002-07-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399306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2-26 |
| 发明(设计)人: | 泉昌裕;畠山圭司;中岛康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1J61/44 | 分类号: | H01J61/44;H01J61/46;H01J61/35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建全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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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灯 照明 装置 | ||
1.一种荧光灯,其特征在于:具备由玻璃泡构成的透光性放电容器和;
以含有粒子形状呈棒状异形的焦磷酸锶(Sr2P2O7)的平均粒径1.0μm以上的高反射率非发光物质粒子及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粒子的混合体为主构成要素来形成并且配置于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面侧的荧光体层和;
配置成在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部能够发生放电的一对电极和;
封入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部的放电介质。
2.一种荧光灯,其特征在于:具备由玻璃泡构成的透光性放电容器和;
以含有在1000℃以上温度灼烧得到的焦磷酸锶(Sr2P2O7)的平均粒径1.0μm以上的高反射率非发光物质粒子及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粒子的混合体为主构成要素来形成并且配置于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面侧的荧光体层和;
配置成在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部能够发生放电的一对电极和;
封入透光性放电容器内部的放电介质。
3.如权利要求1至2任一记载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反射率非发光物质粒子为荧光体层的1~70重量%。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记载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粒子是,其蓝色发光荧光体含有铕激活钡·镁·铝荧光体(BAM)。
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记载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波长发光形荧光体粒子含有锗酸盐荧光体。
6.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有照明装置主体和;由照明装置主体支撑着的权利要求1至3任一记载的荧光灯和;给荧光灯通电的点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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