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应用豆类产品治疗外源性侵害无效
申请号: | 02108045.3 | 申请日: | 2002-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3728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0-09 |
发明(设计)人: | J·D·米勒;卢瑞城;C·萨利欧;M·塞伯格;J·M·吴 | 申请(专利权)人: | 强生消费者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7/02 | 分类号: | A61K7/02;A61K7/40;A61K7/48;A23L1/2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文青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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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应用 豆类 产品 治疗 外源性 侵害 | ||
1、一种大豆产品,包括:
(a)具有至少约15%的胰蛋白酶抑制活性;和
(b)不超过每克约1000cfu的微生物数量。
2、权利要求1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含有小于每克约150cfu的不允许的微生物。
3、权利要求1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含有每克检测不出的不允许的微生物。
4、一种大豆产品,包括:
(a)具有至少约50%胰蛋白酶抑制活性;和
(b)不超过每克约10000cfu的微生物数量。
5、权利要求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含有小于每克约150cfu的不允许的微生物。
6、权利要求5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含有每克小于约1000cfu的微生物数量。
7、权利要求6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不含有可检测到的不允许的微生物。
8、权利要求1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具有至少约75%的硫醇保留活性。
9、权利要求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具有至少约75%的硫醇保留活性。
10、权利要求1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已用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1、权利要求3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已用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2、权利要求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已用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3、权利要求7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已用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4、一种大豆产品,该产品是已用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5、权利要求10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在5-16KGy的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6、权利要求11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在5-16KGy的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7、权利要求12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在5-16KGy的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8、权利要求13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在5-16KGy的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19、权利要求1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在5-16KGy的伽马射线辐射处理的。
20、权利要求1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豆奶粉末。
21、权利要求1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大豆粉末。
22、权利要求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豆奶粉末。
23、权利要求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大豆粉末。
24、权利要求10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豆奶粉末。
25、权利要求10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大豆粉末。
26、权利要求12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豆奶粉末。
27、权利要求12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大豆粉末。
28、权利要求1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豆奶粉末。
29、权利要求14的大豆产品,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大豆粉末。
30、一种净化大豆产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大豆产品用伽马射线辐射处理。
31、权利要求30的方法,其中所述大豆产品用5-16KGy的伽马射线辐射处理。
32、权利要求30的方法,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豆奶粉末。
33、权利要求30的方法,其中所述大豆产品是大豆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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