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过热法处理人疱疹病毒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801914.5 | 申请日: | 2001-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3833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04 |
发明(设计)人: | K·格罗思;T·凯利;T·韦斯特贝克;G·布利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壹环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2/00 | 分类号: | A61F2/00;A61M3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颖 |
地址: | 美国明***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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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过热 处理 疱疹病毒 方法 | ||
1.一种治疗人疱疹病毒感染患者的方法,包括:至少一次使患者的中心体温升高然后回复正常,中心体温升高所达到的温度范围和持续时间足以降低或消除患者的人疱疹病毒负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患者中心体温升高然后回复正常只进行一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患者中心体温升高然后回复正常进行至少2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中心体温的提高是通过将患者的血液引出至一体外血液回路中进行循环后再回输给患者,回输给患者的血液在所述血液回路中被加热升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中心体温被提高至38-4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前至少测定一次患者的人疱疹病毒负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至少测定一次患者的人疱疹病毒负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经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1个月和3个月后的患者其人疱疹病毒负荷降低至少3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经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1个月和3个月后的患者其人疱疹病毒负荷降低至少5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经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1个月和3个月后的患者其人疱疹病毒负荷降低至少75%。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经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1个月和3个月后的患者其人疱疹病毒负荷降低至少9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经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1个月和3个月后的患者其人疱疹病毒负荷降低至少95%。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经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1个月和3个月后的患者其人疱疹病毒负荷降低至分支DNA信号放大测试法的灵敏度以下。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经至少一次提高中心体温并回复正常后1个月和3个月后的患者其人疱疹病毒负荷降低至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测试法的灵敏度以下。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用抗人疱疹病毒药物治疗患者。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患者只接受一种抗人疱疹病毒药物的治疗。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患者只接受至少两种抗人疱疹病毒药物的治疗。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至少一次提高患者中心体温之前给予所述药物。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患者中心体温被提高时给予所述药物。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患者中心体温经至少一次提高并回复正常后给予所述药物。
21.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如下给予所述药物:(i)至少一次提高患者中心体温之前;(ii)患者中心体温被提高时;(iii)患者中心体温经至少一次提高并回复正常后;或(iv)多个以上所述时刻。
22.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至少一次提高患者中心体温之前,患者中心体温被提高时,和患者中心体温经至少一次提高并回复正常后给予所述药物。
23.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所述药物选自干扰素,蛋白酶抑制剂,细胞因子,化疗药物或多种抗病毒药物的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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