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光的反射定律演示器无效
申请号: | 01243600.3 | 申请日: | 2001-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2488126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24 |
发明(设计)人: | 桑桂法;丁欣会;马述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桑桂法 |
主分类号: | G09B23/22 | 分类号: | G09B23/22 |
代理公司: | 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于振强 |
地址: | 2645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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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定律 演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仪器,具体说是一种光的反射定律演示器。
初中物理教科书是通过演示实验总结出光的反射定律的。但教科书介绍的装置进行演示,极难成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克服上述装置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合理、使用方便的光的反射定律演示器。
为达到上述目的,一种光的反射定律演示器,其设有底板、显示屏,其特征是底板上设有三条交叉的窄缝,底板的中央设有平面镜。
底板下还设有调整螺丝及水平仪。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结构,结构合理、使用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图3为显示屏结构示意图。
参照图1、图2、图3,本实用新型设有底板1、显示屏2、显示屏6,底板1可为木板,底板1上设有如图所示的三条窄缝ab、ef、cd,三条窄缝的交点部位设一正方形平面镜3,底板1下还可设有调整螺丝4及水平仪5。使用时,显示屏2及显示屏6是用正方形玻璃砖制成,其上贴有一层形状相同的白色厚纸,其上画有半圆形刻度。使用时,将底板1放在水平桌面上,调整底板的A、B、C三部位上设调整螺丝4,使底板1水平,底板1的D部位还设有水平仪7。光的反射定律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说明了反射光线、入射光线和法线之间的位置关系。第二部分说明了反射角与入射角之间的大小关系,因此,演示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将两块显示屏分别插入od槽,然后让入射光线以某一入射角从显示屏2的一方射到平面镜3上,仔细调整底板1,就会在显示屏2上显示出入射光线,同时在显示屏6上显示出反射光线。由此可以看出,反射光线和入射光线分居在法线两侧。再将显示屏2从od槽中拔出来,先后插入of和ob槽,保持入射光线不变,这时,在显示屏2上可以看到入射光线,但在显示屏6上却看不到反射光线,由此可以看出,反射光线和入射光线在同一平面上。第二步,将显示屏2分别插入od槽,在入射点不变的条件下,改变入射角的大小,通过观察半圆形刻度所显示的角度值,可以看出,虽然入射光线沿不同方向射入,但反射角总等于入射角。将以上两步实验的结论归纳起来,就得到了光的反射定律。使用该仪器时,不必用暗室。演示时,可用小型激光电筒做光源,将演示器放在讲台上,将光源固定在支架上,以便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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