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夜光引线无效
申请号: | 01242425.0 | 申请日: | 2001-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485307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10 |
发明(设计)人: | 李伟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伟忠 |
主分类号: | C06C5/04 | 分类号: | C06C5/04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新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旻辉 |
地址: | 510095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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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夜光 引线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烟花爆竹的导火索,尤其是一种烟花爆竹产品使用的夜光引线。
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产品,每年都有大量的烟花爆竹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由于人们通常习惯在晚上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烟花爆竹点火引线又都不具备夜视功能,而没有夜视功能的点火引线在黑暗中是很难被使用者发现的。因此,人们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常常利用火源的光线来寻找点火引线,这是非常不安全的。很多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伤害就是这样引起的,如果使用者在燃放过程中能够清楚地看到烟花爆竹的点火引线,那么,将大大地减少因此而造成的伤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适用于烟花爆竹,并能在黑暗环境里被使用者清楚看到的夜光引线。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方案是:该夜光引线的引线本体外层涂敷有荧光材料。
荧火材料具有在黑暗环境里可视的功能。涂敷有荧火材料的引线自然在黑暗环境里也可以被看见,从而可提高人们点燃烟花爆竹时的安全性。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2是图1所示的实施例的横截面图。
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引线本体1就是普通的引线,包括位于中间的两条纱线11、包裹纱线11的火药12、包裹火药的内、外包纱13、14,本实施例中火药12是黑火药或硝药(高氯酸钾、对苯二钾酸氢钾和碳的混合物),点火引线本体1外涂敷有至少一层荧光材料2。所述荧光材料是荧光粉与粘合剂的混合物。粘合剂的作用是使荧光粉能很好地附着在引线本体1上,本实施例使用的粘合剂是清漆。现有的荧光材料在经灯光照射后,可以在无光环境中保持发光约45分钟,为人们在无光环境里点燃烟花爆竹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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