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商标织造电子提花机的传动机构无效
申请号: | 01239524.2 | 申请日: | 2001-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2503081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31 |
发明(设计)人: | 叶阿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笙翔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3C3/20 | 分类号: | D03C3/2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汪金福 |
地址: | 201108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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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标 织造 电子 提花 传动 机构 | ||
1.商标织造电子提花机的传动机构,其特征是在提花机两个机架墙板外侧平面的短轴2和7上,分别装上可绕短轴2和7转动的T形三臂杆机件3和8,在T形三臂杆3的直线状双臂的下臂上,通过连杆12和传动偏心齿轮10的偏心点相连,其上臂端通过连杆5和第二个T形三臂杆8的单臂端相连,在T形三臂杆3的单臂端上和第二个T形三臂杆8的直线状双臂的左臂端上,分别装上连杆4和6,连杆4和6的上端分别和提花机的刀箱连接,而第二个T形三臂杆8的直线状双臂的另一臂端则通过连杆9和竖针架相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机构,其特征还在于连杆4和T形三臂杆3的单臂端连接点到短轴2的轴心间的距离应小于连杆6和T形三臂杆8直线状双臂的左臂端连接点到短轴7的轴心间的距离。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机构,其特征还在于竖针架和连杆9的连接可以松开,并由竖针架上方的墙板中心处的圆形定位孔11内的定位销固定竖针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机构,其特征还在于通过T形三臂杆3的下臂的中心线上有4至6个圆孔,连杆12可与所述4至6个圆孔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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