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骼传音电话机无效
申请号: | 01215552.7 | 申请日: | 2001-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2471022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1-09 |
发明(设计)人: | 李锦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锦光 |
主分类号: | H04M1/00 | 分类号: | H04M1/0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敏 |
地址: | 5232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骨骼 电话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话机技术领域,特指一种可供感音系统正常的弱听患者及正常人使用的依靠骨骼进行传音的电话机。
在当今信息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各种电讯设备,如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有线电视及电脑网络等都迅速地由无到有、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地发展起来。人们在享受这些高新技术进步成果的同时,却不能忽略那些有着先天性残疾的人们或者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身体某些器官不能再如正常人一样方便地工作的人们象正常人一样地享受人类技术进步带来的诸多好处。对于那些弱听患者来说,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就很难象正常人一样接听电话。因为,普通电话的接听装置是在接听到传来的信息之后,发生振动,从而引起从听筒到耳膜之间的空气的振动,这些信号再以振动的形式经过感音系统的作用传给大脑。而感音系统正常的弱听患者,却感受不到气流的振动,更无从接收到由电话里传出来的声音信号。因此,普通电话不能解决弱听患者接听电话难的苦恼。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供感音系统正常的弱听患者使用的骨骼传音电话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听筒组件内设置一个振动受话器。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立体分解图
见附图,本实用新型包括听筒组件1、话筒组件2、耳承3,听筒组件内包含一个振动受话器4,听筒组件1与话筒组件2之间由耳承3连接,听筒组件1与话筒组件2分别装在听筒外壳和话筒外壳内。振动受话器4上有一个套筒。
当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听筒与侧脸部或枕骨部位接触,对方的声音传到振动受话器4并引起振动受话器4振动后,振动受话器4又引起侧脸部或者枕骨部位的骨骼振动,骨骼的振动再传入感音系统,于是信号在感音系统处理之后再传入大脑。这样,就避免了象普通电话机那样声音信号需由听筒与耳膜之间的空气进行传递的现象,从而感音系统正常的弱听患者——尤其是老年人——也可以象正常人一样接听电话了。由于话筒组件2与普通电话机相同,所以感音系统正常的弱听患者完全可以如正常人一样地使用电话机。此种电话机也完全适用于听觉正常的人,而且对于听觉正常的人来说,使用本实用新型时还可以有多种选择,比如将听筒象接听普通电话一样放在耳朵上,或者将听筒与侧脸部或枕骨部位接触。此外,本实用新型的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外形也很美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锦光,未经李锦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1215552.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发光二极管防水结构改良
- 下一篇:震动连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