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分发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00814631.4 | 申请日: | 2000-08-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382292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1-27 |
| 发明(设计)人: | 畑中正行;蒲田顺;畠山卓久;长谷部高行;小谷诚刚;古田茂树;木下泰三;穴泽健明;日置敏昭;金森美和;堀吉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日本哥伦比亚株式会社;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10K15/02 | 分类号: | G10K15/02;G06F15/00;G06F17/60;H04L9/08;H04L9/10;G06K19/00;H04H1/00;H04M3/42;H04M3/493;H04M11/08;G10L19/00;G06F13/00;H04L12/22;H04L12/58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铁良,叶恺东 |
| 地址: | 日本神奈***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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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 分发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向便携式电话机等终端分发信息的数据分发系统,更确定地说是涉及能够对所拷贝的信息进行版权保护的数据分发系统。
现有技术
近几年,由于因特网等信息通信网的进步,各用户凭借使用便携式电话机等的面向人个的终端对网络信息进行轻松访问也成为可能。
在这样的信息通信中信息是通过数字信号来传送的。因此,比如在每个个人用户对在象上述的信息通信网中所传送的音乐和影像信息进行了拷贝时,也几乎不会产生这样的拷贝带来的音质和画质的劣化就可以进行信息的拷贝。
因此,在这样的信息通信网中传送具有音乐信息和图像信息等版权的创作作品时,如果不采取妥当的版权保护措施,恐怕会导致版权者的权利受到显著的侵害。
另一方面,如果把保护版权的目的放在第一位,而不能通过迅速扩大的数字信息通信网进行作品数据的分发,这基本上对于在复制作品时可以收取一定版权费用的版权者来说反而是不利的。
在这里,且不考虑通过上述数字信息通信网进行的分发,而以记录有数字信息的记录媒体为例来考虑的话,关于通常销售的记录有音乐信息的CD(袖珍激光唱盘),从CD向磁光盘(MD等)拷贝音乐数据,只要该拷贝的音乐限于为个人使用,在原则上是可以自由进行的。不过,进行数字录音等的个人用户要将数字录音设备本身和MD等媒体的价款中的一定数额作为补偿金间接地支付给版权者。
然而,在从CD向MD拷贝了数字信息的音乐信息时,鉴于这些信息是几乎不会因拷贝而劣化的数字信息,为了保护版权者,在机器的结构上是不能将音乐数据作为数字信息从一个MD再向其他MD进行拷贝的。
也就是说,在现状下从数字记录媒体的CD向MD的拷贝在从母盘到子盘时可以自由进行,但是从能够记录的MD向MD的拷贝却不能进行。
从如此情况来看,通过数字信息通信网向公众分发音乐数据和图像数据,这本身就是受版权者的公众发送权限制的行为,所以有必要采取充分的措施以保护版权。
这种情况下,防止本来没有接收权限的用户接收通过信息通信网向公众发送的作品数据当然是必要的,即使是有权限的用户进行了接收时,也有必要防止一度被接收的作品再被随便复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在通过信息通信网例如便携式电话机等的信息通信网分发作品数据时,仅具有正当访问权的用户才能接收这样信息的信息分发系统。
此发明的其他目的是提供一个能防止所分发的作品数据未经版权者许可而被复制的信息分发系统。
为实现这样的目的,本申请之发明相关的数据分发系统是用以从内容数据供给装置向复数用户的各终端分发加密内容数据的数据分发系统。
内容数据供给装置具备第1接口部、第1对话Key发生部、对话Key加密部、对话Key解密部、第1许可数据加密处理部、第2许可数据加密处理部。
第1接口部在与外部之间进行数据交换。
第1对话Key发生部生成每次加密内容数据通信时都被更新的第1公用密钥。对话Key加密部根据对应于用户终端而预先设定的第1公开加密密钥对第1公用密钥进行加密后传给第1接口部。对话Key解密部对根据第1公用密钥加密并回送的数据进行解密。
第1许可数据加密处理部将对话Key解密部所解密的数据作为密钥数据对用于解密加密内容数据的许可Key进行加密。第2许可数据加密处理部用第2公用密钥对第1许可数据加密处理部的输出再加密后提供给第1接口部并分发。
各终端具备第2接口部和分发数据解读部。
第2接口部在与外部之间进行数据交换。
分发数据解读部接受并存放加密内容数据。分发数据解读部具备第1密钥保存部、第1解密处理部、第2密钥保存部、第1加密处理部、第2解密处理部、第1记忆部、第3密钥保存部、第3解密处理部。
第1密钥保存部,保存用以解密根据第1公开加密密钥所加密的数据的第1秘密解密密钥。第1解密处理部接受根据第1公开加密密钥加密的第1公用密钥进行解密处理。
第2密钥保存部保存第2公开加密密钥。第1加密处理部根据第1公用密钥对第2公开加密密钥进行加密并输出至第2接口部。
第2解密处理部接受来自第2许可数据加密处理部的已加密的许可Key,并根据第2公用密钥进行解密。
第1记忆部存放可以根据许可Key进行解密的所述加密内容数据。
第3密钥保存部保存用于对根据第2公开加密密钥加密的数据进行解密的第2秘密解密密钥。第3解密处理部用于根据第2解密处理部的解密结果,由第2秘密解密密钥对许可Key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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