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由重物的自保护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813883.4 | 申请日: | 2000-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1384762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1 |
发明(设计)人: | 迈克尔·D·斯莱温斯基;米凯尔·L·E·奥尔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罗斯波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1/078 | 分类号: | A63B21/07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魏晓刚 |
地址: | 美国佐***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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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由 重物 保护装置 | ||
1.一种与自由重物组件一起使用的自保护装置,该装置包括:
支撑架;
固定在支撑架上的第一线性重物支撑组件和第二线性重物支撑组件;
第一绳索组件,其包括与该自由重物组件可固定的第一末端,和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可接合的第二末端,该接合是通过沿着第一重物支撑组件线性移动的第一重敏接合组件实现的;当第一重敏接合组件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接合时,第一重物支撑组件克服重力支撑自由重物组件;
第二绳索组件,其包括可固定在该自由重物组件上的第一末端,和与第二重物支撑组件可接合的第二末端,该接合是通过沿第二重物支撑组件直线移动的第二重敏接合组件来实现的,当第二重敏接合组件与第二重物支撑组件接合时,第二重物支撑组件克服重力支撑自由重物组件;
从而,基本上克服重力提供自由重物组件的提升支撑可使所述第一重敏接合组件与所述第一重物支撑组件脱离以及所述第二重敏接合组件与所述第二重物支撑组件脱离二者中的至少一个实现,从而可使所述第一绳索组件的所述第一末端以及所述第二绳索组件的所述第一末端之一与所述第一绳索组件和所述第二绳索组件的另一端的运动无关地向下运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重敏接合组件包括第一棘爪,该棘爪由锁紧力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锁紧接合;由自由重物组件的重量形成的锁紧力的相当大一部分通过第一绳索组件传递至该第一重敏接合组件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包括在垂直方向上由第一上部链轮和第一下部链轮支撑的第一链条环,该第一链条环与第一重敏接合组件接合。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包括一个与第一重敏接合组件接合的线性棘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个固定在支撑架上的第一线性导轨,而第一重敏接合组件包括与第一线性导轨接合的线性导轨从动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包括在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之间支撑第一绳索组件的第一滑轮,第一滑轮固定在支撑架上并位于第一重敏接合组件的最上端位置之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绳索组件包括第一承载绳索,该承载绳索在第一重敏接合组件上的接合件控制器,和可与第一自由重物组件上的第一致动器连接的第一绳索组件的电气接头之间建立电气连接。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包括第一链条部分,并且,当第一链条部分的第一链节被第一重敏接合组件的底板接合支撑时,自由重物组件的重量使第一棘爪与第一链条部分的第一链节锁紧接合。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重敏接合组件包括第一螺线管和第一弹簧;当通电时,第一螺线管使第一棘爪偏离,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脱离;第一弹簧则使第一棘爪偏移,与第一重物支撑组件接合。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包括一个固定在支撑架上的回转定位器,和固定在回转定位器轴上的第一下部链轮,从而,当回转定位器工作时,该回转定位器使自由重物组件升高和降低,并且,第一重敏接合组件与第一链条环接合。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重物支撑组件包括在垂直方向上由第二上部链轮和第二下部链轮支撑的第二链条环。
12.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重敏接合组件包括闭锁件螺线管和闭锁件弹簧,该螺线管使闭锁件偏移而与线性棘轮脱离;而闭锁件弹簧则使闭锁件偏移而与线性棘轮接合。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绳索组件包括平行放置的第一绳索和第二绳索,第一绳索组件与第一重敏接合组件可操纵地连接,使得由第一绳索组件传递给第一重敏接合组件的自由重物组件的大部分重量由第一绳索承受。
14.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轮固定在支撑架的框架上的第一支撑吊杆上,该第一支撑吊杆由枢轴固定在框架上,因此,第一支撑吊杆可在水平平面内转动。
15.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致动器为压敏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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