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表示针的电子表无效
| 申请号: | 00805388.X | 申请日: | 2000-0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34438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10 |
| 发明(设计)人: | 里馆贵之;筱裕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4B19/00 | 分类号: | G04B19/00;G04B45/00;G04C3/00;G04C3/1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天安,温大鹏 |
| 地址: | 日本千叶***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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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表示 电子表 | ||
1.一种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具备:表示时间的指针(101、102);与上述指针(101、102)分开设置的第1、第2表示针(103、104);按规定量交替地进行正转和反转的马达(200);传递上述马达(200)的回转运动,使上述第1、第2表示针(103、104)在规定范围内相互向相反方向进行往复回转的轮系;支承构成上述轮系的轮子的支承部;对包含于上述轮系中的轮子(211)的回转范围进行限制,以将上述表示针(103、104)的回转限制在规定范围内的限制机构,上述支承部上形成有配置另外的轮子(229)用的空间(230),以便可将另外的轮子(229)配设在上述轮系内,取代通过上述限制机构限制回转范围的轮子(2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上述限制机构由固定在规定位置上的第1卡合部(226)、和设在限制上述回转范围的轮子(211)上的第2卡合部(227、228)构成,当上述表示针(103、104)将要向上述限制范围外回转时,上述第1卡合部(226)与第2卡合部(227、228)卡合,从而限制表示针(103、104)的回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表示针的电子表示,其特征在于,上述轮系使上述第1、第2表示针(103、104)以同一速度往复回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表示针的电子表,其特征在于,上述电子表是电子手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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