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透射型真彩色全息广告灯箱无效
申请号: | 00268075.0 | 申请日: | 2000-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4576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31 |
发明(设计)人: | 吕晓旭;钟丽云;熊秉衡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G09F19/16 | 分类号: | G09F19/16;G09F19/12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高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宏珍 |
地址: | 650051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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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射 彩色 全息 广告 灯箱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透射型真彩色全息广告灯箱,属激光技术、全息术、摄影技术及广告领域。
传统的广告灯箱和商业广告图片采用平面设计或普通摄影作品制作,不能产生立体效果,即使采用三维设计,也只能产生透视立体感而不能获得真实的立体效果。目前的透射全息术是用单色激光拍摄和再现,虽然它的再现像具有真实的立体效果,但是其色彩是单一的不可能得到真彩色的再现像。采用白光再现的彩虹全息图的再现像是假彩色的,而且再现像的色彩还会随着观察者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用于制作精美的广告作品显然有其不足。与之相近的技术是反射型真彩色全息技术。反射型真彩色全息技术能够拍摄出精美的白光再现真彩色全息图,但用于广告宣传时,由于拍摄时物体的照明难以调节,加上白光再现时的色窜扰和色模糊,难以得到清晰的大景深真彩色再现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之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制作真实立体、真彩色广告的透射型真彩色全息广告灯箱。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该广告灯箱由灯箱体(4)、置于灯箱体(4)一侧面的透射型真彩色全息图(2)、设置于灯箱体(4)一侧面与底面间的反光镜(6)组成。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及使用状态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实施例):
该广告灯箱由灯箱体(4)、置于灯箱体(4)一侧面的透射型真彩色全息图(2)、置于灯箱体内的再现光源(3)、设置于灯箱体(4)一侧面与底面间的反光镜(6)组成。使用时,先根据广告的策划要求和使用条件拍摄出真彩色透射全息图(2),再根据拍摄条件用多色激光光源(3)通过反射镜(6)照明安装在(4)一侧面的透射型真彩色全息图(2),在再现物光(1)所示的方向上即可看到真彩色的立体再现像(5)。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制作真实立体、真彩色广告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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