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超车的电动玩具赛车及其轨道无效
申请号: | 00240344.7 | 申请日: | 2000-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4511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03 |
发明(设计)人: | 蔡东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东青 |
主分类号: | A63H17/00 | 分类号: | A63H17/00;A63H18/02;A63G25/00 |
代理公司: | 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卉 |
地址: | 515800 广东省澄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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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超车 电动玩具 赛车 及其 轨道 | ||
1、一种可超车的电动玩具赛车,包括带有动力装置(3)车底盘(1)、与动力装置(3)相连的后轮(12)和车罩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底盘(1)前方的中间位置设置有一个前轮(13);所述车罩体的车头(21)和车身(22)部分外侧面是由圆弧面构成流线型,车尾(23)是由车身二侧向车罩体(2)的轴线处汇聚而形成的V字形斜面或者弧面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13)的形状为鼓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玩具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13)为硬质塑胶构成。
4、一种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电动玩具赛车的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4)是由若干弯轨(41)和若干直轨(42)对接拼合而成的闭合轨道,弯轨(41)和直轨(42)是由位于外侧的圆弧面(411、421)和位于底部的平面(412、422)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弯轨(41)和直轨(42)的内侧设置有圆弧面(413、423)。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弯轨(41)和直轨(42)的轨道上设置有与轴线平行的凸条(414、424)。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其特征在于:每个轨道的二端分别设置有从底部向外延伸的插板(415、425),轨道二端插板(415、425)的位置相互错开。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的上部设置有向外的折边(416、426),折边(416、426)的四个角部的上面和侧面分别设置有凸块(4161、44162、4261、4262);所述轨道设置有L形的卡扣Ⅰ(44),卡扣Ⅰ(44)设置有可将相邻二个轨道上的凸块卡紧的孔(441),卡扣Ⅰ(44)卡置在凸块(4161、4162、4261、4262)上。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二端外侧面相同位置设置有卡板(417),卡板(417)的外侧部分向上沿伸形成凹槽(4171),相邻两轨道的卡板(417)对接后形成卡块,所述轨道设置有卡扣Ⅱ(45),卡扣Ⅱ(45)设有长槽(451),长槽的开口端设有向内突出的凸块(4511),卡扣Ⅱ(45)通过长槽(451)卡置在卡板(417)形成的卡块上,卡扣Ⅱ(45)嵌置在凹槽(4171)内。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4)设置有若干高度不等的支架(43),直轨(41)和弯轨(42)安装支架(43)上可拼装不同形状的轨道(4);所述轨道的底部设置有卡条(419),卡条(419)的二侧设置有挡板(420),所述折边(416)设置有卡孔(4163),支架(43)设置有卡槽(461)和卡爪(462),卡槽(461)嵌置在卡条(419)上,卡爪(462)卡置在卡孔(416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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