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照明的手机无效
申请号: | 00229677.2 | 申请日: | 2000-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448013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12 |
发明(设计)人: | 马玉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玉飞 |
主分类号: | H04M1/22 | 分类号: | H04M1/22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胡清堂 |
地址: | 322124***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手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可照明的手机。
现在的手机只有一种相互通话功能,没有使手机的电池得到充分有效合理的利用。手电筒电池用完后废弃,增加了环境污染。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设计一种有效利用手机电池的用电珠照明的可照明手机。
本实用新型可照明手机,包括手机,电珠、微型开关。
本实用新型可照明手机的优点是利用手机电池的电源除正常的通话外,晚间可以用来照明,特别是城乡无灯处,晚上走路,可以照亮道路,看清前进方向,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使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方便,同时手机也赋予了新的功能。做到了一机多用。减少手电筒电池的废弃,减少了环境污染。
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图1为可照明的手机结构图。
根据图1所示可照明的手机,其电珠2装在手机1内空处,电珠2的玻璃珠的顶端露在手机1外,微型开关3装在手机1的内空处,按钮并露在机壳外,电珠2,微型开关3,电池用导线相连,可照明的手机装配完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玉飞,未经马玉飞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022967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油烟净化抽排机
- 下一篇:容物包夹的简便盖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