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轿车无效
| 申请号: | 00224894.8 | 申请日: | 2000-05-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427426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4-25 |
| 发明(设计)人: | 韦成林;韦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韦星 |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1020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 轿车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交通工具,特别是一种摩托车与轿车优点组合的摩托车。
摩托车以其价格低廉、机动灵活、易操作的特点,在市场上一直占有相当的地位,深受大众欢迎,但其稳定性、舒适性和安全性较差,又使很多人望而生畏,在交通事故中,骑乘人员受伤害的程度较驾驶轿车等其他交通工具严重,轿车作为现代交通工具,其舒适性、稳定性、安全性都要比摩托车优越,但受到中国目前消费水平的制约,轿车走入普通家庭,还需时日。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高摩托车的稳定性、舒适性和安全性,提供一种新概念的摩托轿车。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在现有摩托车两轮不变的条件下,增加一组悬浮自由轮,作为防侧倒机构,它通过支承杆与摩托车底板相连。悬浮自由轮一般有二个或四个,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悬浮自由轮不着地,只有在车发生倾斜时才与地面接触,倾斜到一定程度时,地面给车轮的反力压紧弹簧产生支承力。当定位板与外支承套接触时,为允许倾斜的最大位置,以保证车辆不会侧倒。
现有摩托车的坐席高度约600~800mm左右,本实用新型将坐席直接与车的车架底板相固定,大大地降低了重心的位置。
活动式外壳与车架底板相连,组成一保护壳体。
由于增加防侧倒机构、采用低坐席和加上外壳,使摩托车的安全性、稳定性得以提高,在各种气候条件下都可以使用,乘骑也更加舒适。这种摩托车造价低廉,适合一般工薪阶层使用。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防侧倒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实施例:如图1所示,悬浮自由轮有二个,它通过支承杆1与摩托车底板相连,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悬浮自由轮5不着地,只有在车倾斜到一定程度时,地面给悬浮自由轮5的反力压紧弹簧7,悬浮自由轮5起到支撑作用。当弹簧7压缩到一定程度时,定位板3与外支承套2接触,此时为允许倾斜的最大位置。导向杆8上端有螺帽9,通过调节螺帽9可以调节悬浮自由轮5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从而使得车的最大允许倾斜角度可调。
如图2所示,6为本实用新型直接与车的车架底板相固定的坐席,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车的重心位置,增强车的稳定性,4为活动式外壳,它与车架底板相连,组成一保护壳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韦星,未经韦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0224894.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