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电话无效
| 申请号: | 00214614.2 | 申请日: | 2000-05-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418624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2-07 |
| 发明(设计)人: | 陈圣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圣恩 |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枣庄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魏成建 |
| 地址: | 27710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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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电话 | ||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迅工具,尤其涉及移动电话。
传统移动电话包括电话主体、天线;电话主体其中包括内部各元器件、面罩、位于上部的听筒、显示屏、位于下部的各按键及电话送话器;天线位于电话主体上方,天线与电话主体右上端固定连接;面罩结构与各按键、显示屏、听筒、电话送话器相对应,电话主体中内部各元器件与天线、显示屏、各按键、电话送话器、听筒连接;有的移动电话还包括与电话主体相对应的防尘罩,防尘罩上带有与电话主体连接的防尘罩送话器,防尘罩下端与电话主体下端为相对旋转连接;由于移动电话的听筒及天线位于电话主体的上部,当使用移动电话时,人们的大脑易受电波辐射,从而导致人脑受损害。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是能够使人脑减少损害的一种移动电话。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移动电话,包括电话主体、天线;电话主体其中包括显示屏、按键;其特点在于:电话主体还包括位于上部的电话听筒及位于下部的送话器;天线与电话主体下端固定连接。
由于本实用新型中天线与电话主体的下端固定连接,使得天线远离人脑,从而使人脑减少电波辐射的损害。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一种本实用新型打开防尘罩时的主视图;
图2为另一种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一种移动电话,如图1所示,包括常用天线1、电话主体2、与电话主体相对应的常见防尘罩6;电话主体其中包括常用内部各元器件、位于上部的常见电话听筒9、常见面罩8、常见显示屏4、常见各按键5、及位于下部的常见送话器3;显示屏4即可位于电话主体2的下部,又可位于电话主体2的上部;各按键5即可位于电话主体2的下部,又可位于电话主体的上部;显示屏4采用习惯方式显示,各按键5用常用方法采取人们习惯的排列方式排列布置;常见天线与电话主体下端用常用方法固定连接,防尘罩6上端与手机主体2上端为常见的相对旋转连接,防尘罩上带有常见防尘罩听筒7;面罩8结构与各按键5、显示屏4、送话器3、电话听筒9相对应;电话主体2中内部各元器件与天线1、显示屏4、各按键5、送话器、电话听筒9、防尘罩听筒7用常用方法连接。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用常用方法使防尘罩上翻,打开防尘罩;在不使用本实用新型时,用常用方法使防尘罩下翻,合上防尘罩;由于防尘罩位于电话主体的上部,防尘罩上端与电话主体上端为相对旋转连接,防尘罩听筒位于防尘罩内,使用本实用新型时,防尘罩上翻,使得天线远离人脑,从而使人脑减少电波辐射的损害。本实用新型也可采用如图2所示的结构,这种结构不采用防尘罩结构,其余结构与上述移动电话结构相同,即移动电话只包括天线1、电话主体2;电话主体其中包括内部各元器件、电话听筒9、面罩8、显示屏4、各按键5、送话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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