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标志警示器无效
| 申请号: | 00212571.4 | 申请日: | 2000-07-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431603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5-23 |
| 发明(设计)人: | 王安春;喻春江;崔作石;崔胜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兴城管理处 |
| 主分类号: | G08B7/06 | 分类号: | G08B7/06;G09F27/00 |
| 代理公司: | 葫芦岛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英 |
| 地址: | 125001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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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标志 警示 | ||
1、一种标志警示器,它主要由壳体、电器元件,闪烁示板和各插座及控制开关组成,长条形壳体(2)下面有托板(1)、地脚(23)、支脚(22)支承;其特征是壳体(2)右侧凹坑(19)内有接有导线(25)的扬声器(20),壳体(2)前镶的面板(3)上相应位置有直流插座(4)、音调转换开关(6)、拾音给定开关(8)、电源开关(9)和交流插座(10),壳体(2)左端面有话筒插孔(21),上述插座、开关、插孔靠导线与壳内各相应的功能电器元件相连,壳体(2)上方的三角形由三块长条形和一个惊叹号形组成的三角形中间带惊叹号的闪烁示板(11),闪烁示板(11)由板壳(17)及固定在板壳(17)底上的数个发光二板管(18)和扣在板壳(17)上的示板窗(16)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还的标志警示器,其特征是壳体(2)内的功能电器元件音响发生器中的语音信号经前置放大Q、一级推动T和功放器BTL作用传输给扬声器(20)输出不同声调警示;拾音给定开关(8)搬动后,话筒插孔(21)插上话筒SY,扬声器(20)发出各种语言。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志警示器,其特征是壳体(2)内的功能电器元件闪光振荡器SG动作使闪烁示板(11)内的闪光二极管(8)按一定频率发光闪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志警示器,其特征是三角形和惊叹号形板内的各发光二极管(18)串联放在透明塑料管内固定板壳(17)底上,且靠导线(5)与壳体(2)内相应电器元件相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示板警示器,其特征是应用状态时三角形右侧腰上端的卡销(14)在左侧腰上端的卡槽(13)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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