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视频摄像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8115019.5 | 申请日: | 1994-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55227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6-23 |
发明(设计)人: | 稗田辉夫;上田理;川原范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陆立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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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数字视频摄像装置将数字信号处理装置在处理摄像单元的摄像信号过程中得到的数字亮度信号和数字色差信号提供给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其内包括频率变换装置和数字调制器。在记录方式时调制数字信号处理装置的数字色差信号输出,在重放方式时调制变频的输出信号,信号处理装置输出的数字色差信号的取样频率是与副载波频率的整数倍相对应的频率,其在输入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之前由频率变换装置将其取样频率变换为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的取样频率。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视频 摄像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数字视频摄像装置,用以将数字信号处理装置在处理摄像单元的摄像信号过程中所得到的数字亮度信号和数字色差信号提供给一个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频率变换装置,用以将来自所述的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的重放色差信号的取样频率从所述的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的取样频率变换成为与副载波频率的整数倍相对应的一个频率;和一个数字调制器,在记录方式时对从所述的数字信号处理装置输出的数字色差信号进行调制,在重放方式时对来自所述的频率变换装置的输出信号进行调制,所述的数字信号处理装置输出的数字色差信号的取样频率是与副载波频率的整数倍相对应的频率,所述的数字色差信号在输入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之前由另一个频率变换装置将其取样频率变换为数字信号记录/重放装置的取样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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