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核反应堆的具有可卸棒的控制束无效
| 申请号: | 96123190.4 | 申请日: | 1996-1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9648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9-17 |
| 发明(设计)人: | 米歇尔·博钠穆;帕斯卡尔·比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法玛通公司;核物质总公司 |
| 主分类号: | G21C7/117 | 分类号: | G21C7/117;G21C7/2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祖昌 |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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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核反应堆控制束具有一个由可连接于驱动轴的毂部构成的辐射形架。翼片从毂部的底部辐射伸出并设有以规则阵列分布的垂向销。它还包括棒,棒设有可卸式固定于销的塞子。翼片及其销和至少毂部的底部是通过模制或通过电火花加工成的整体单件。 | ||
| 搜索关键词: | 核反应堆 具有 可卸棒 控制 | ||
【主权项】:
1.一种核反应堆控制束,它包括:一个辐射形架,它由一个毂部和翼片构成,所述毂部具有用于与驱动轴连接的装置,所述翼片从一毂部的底部辐射伸出,以规则阵列分布并在其径向外端设有垂向的销,以及设有可卸式地固定于所述销的塞子的棒,其中,所述翼片、所述销和至少所述毂部的所述底部构成一个模制的或电火花加工成的整体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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