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擦鞋器无效
| 申请号: | 95220650.1 | 申请日: | 1995-08-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242082Y | 公开(公告)日: | 1996-12-11 |
| 发明(设计)人: | 李道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道邦 |
| 主分类号: | A47L23/02 | 分类号: | A47L23/02 |
| 代理公司: | 三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耀山 |
| 地址: | 台湾省苗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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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擦鞋器,由作为手把的本体,可与本体盖合的下壳、可存放在下壳内的鞋油杯、毛刷和抛光构件所构成,本体则由装于上壳内并伸至壳外的传动轴、带动传动轴的马达、和外接电源插座所构成,毛刷和抛光构件的固定盘座中央均设有与传动轴端相配合的固定孔,故与本体连成一体,即可使用,在下壳的壳壁上,还设有构成弹性部的槽沟及卡住附件用的止挡部,故装入毛刷等物时可以固定不动,又因整个部件均可放在壳体内,携带使用方便。 | ||
| 搜索关键词: | 擦鞋 | ||
【主权项】:
1、一种擦鞋器,其中包括:一本体(10),由上壳(15)和容置在上壳内(15)内的传动轴(12)、驱动传动轴的电池(13)和外接电源插座(14)、马达(11)所构成;一毛刷(40),由固定盘座(41)和设于固定盘座(41)底部的刷毛(43)所构成,固定盘座(41)中央设有可以插入卡合传动轴(12)的固定孔(42);一抛光构件(50),由固定盘座(51)和设于固定盘座(51)底部的海棉(53)所构成,固定盘座(51)中央设有可以插入卡合传动轴(12)的固定孔(52);一盛放鞋油的鞋油杯(30);一可盖合于上壳(15)的下壳(20),该下壳为开口朝上的中空壳体,下壳(20)以卡合构件(22)卡合于上壳(15)的卡合槽(151)上;其特征在于下壳(20)内设有固定构件(21),各该固定构件间形成容纳毛刷(40),抛光构件(50)和鞋油杯(30)的容置部(25)、(16)、(24)下壳与上壳盖合后,整个擦鞋器形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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