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角变焦距镜头无效
| 申请号: | 95119103.9 | 申请日: | 1995-09-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770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6-27 | 
| 发明(设计)人: | 李海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航空产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2B15/163 | 分类号: | G02B15/163 |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 | 
| 地址: | 韩国庆***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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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变焦距镜头系统,从其物方到象面依次包括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和负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从广角位置向远摄位置变焦距时,第一透镜组和第二透镜组之间的距离增加,第二透镜组和第三透镜组之间的距离减少,同时第一、二和三透镜组移向物方。该变焦距镜头系统满足下列条件-0.201≤f#-[3]/f#-[T]<-0.12;1.05<(L#-[T]/f#-[T])〈1。20。 | ||
| 搜索关键词: | 广角 焦距 镜头 | ||
【主权项】:
                1.一种变焦距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从其物方到象面依次包括: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包括:一个有负光焦度的、凹面朝着物方的弯月透镜形第一透镜,和一个有正光焦度的、凸面朝着象面的第二透镜;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和有负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包括:一个有正光焦度的、凸面朝着象面的第三透镜,一个有负光焦度的、凹面朝着物方的第四透镜,和一个有负光焦度的、凹面朝着物方的第五透镜,其中,在从广角位置向远摄位置的变焦距过程中,第一透镜组和第二透镜组之间的距离是增加的,而第二透镜组和第三透镜组之间的距离是减少的,同时第一、二和三透镜组移向物方,其中所述的变焦距镜头系统满足下列条件:-0.201≤f3/fT<-0.121.05<(LT/fT)<1.20其中f3为所述第三透镜组的焦距,fT为变焦距镜头在远摄位置时的组合焦距,LT为在远摄位置时从第一透镜的物面到象面的光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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