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筷子无效
申请号: | 94115970.1 | 申请日: | 1994-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298C | 公开(公告)日: | 1999-12-15 |
发明(设计)人: | 柴田伊势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ACTA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G21/00 | 分类号: | A47G2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卢宁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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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双筷子的每一根都有一个由合成树脂制成的、带有前端开口的套子和一个由木头或竹子制成的、装在可通过套子的前端在其缩进和抽出位置之间滑动的套子中的夹待装置。该夹持装置比套子长。在靠近套子前端的内表面上形成至少两个径向相对的突出部件,它们之间的间距比在夹持装置尾端部的直径要小。套子还至少有一个在套子突出部件向内的内表面上形成的突出部分,使套子的内径稍小于在夹持装置尾端部的直径。夹持装置有一个在其尾端部形成的纹槽,当夹持装置处于拉出位置时,该突出部件与纹槽相啮合。 | ||
搜索关键词: | 筷子 | ||
【主权项】:
1.一双筷子,每个筷子包含有一个由合成树脂制成的、带有一个前端开口的套子和一个夹持装置,所说的夹持装置装在所说套子中,通过所述前端开口在夹持装置的缩回位置和伸出位置之间滑动,所说的夹持装置比所说的套子长,其特征在于,该套子在靠近所述前端开口的内表面上至少有两个相对的突出部件并且它们之间的间隔小于在夹持装置尾端部的直径,所述套子在从上述突出部件向内的内表面上也至少有一个突出壁,使得套子的内径稍小于所述夹持装置的直径,而所述夹持装置由天然纤维材料制成,在其尾端部的外表面上有一个纹槽,当夹持装置处于所说的伸出位置时,所述纹槽能与所述突出部件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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