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31天落地钟机械传动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92211121.9 | 申请日: | 1992-0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506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8-19 |
| 发明(设计)人: | 王洪安;于洪运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烟台木钟厂 |
| 主分类号: | G04B15/00 | 分类号: | G04B15/00 |
| 代理公司: | 烟台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庆德 |
| 地址: | 2640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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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由传动轴、销轮、齿轮、擒纵轮构成的机械式落地钟传动机构。当把它的头轮至中心轮的中心距在38~42mm,头轮至中心轮的传动比变为64.5~72时,就可使落地钟的走时,由现在的15天延长为31天,从而减少了人们“上弦”的麻烦。当把擒纵轮的齿数在31~44之间变动时,钟摆的长度就随着改变,从而可以使落地钟形成大中小系列,满足不同层次需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31 落地 机械传动 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由销轮齿轮传动轴、擒纵轮构成的落地钟传动机构,其特征为:a、中心轮轴10到头轮轴6的距离e为38mm~42mm;b、头轮1至中心轮3的传动比为64.5~72;c、擒纵轮5的齿数为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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