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羊绒净洗剂无效
| 申请号: | 92103723.6 | 申请日: | 1992-05-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603C | 公开(公告)日: | 1997-12-03 |
| 发明(设计)人: | 郭文树;赵泳德;范宝林;杨瑞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呼和浩特市合成洗涤剂厂 |
| 主分类号: | C11D1/83 | 分类号: | C11D1/83;C11D1/14 |
| 代理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呼和 |
| 地址: | 010020 内蒙古自***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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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为一种羊绒净洗剂,属于洗涤剂。本剂是将十八醇硫酸钠混合物与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类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单硬脂酸甘油脂及水搅拌均匀而制得的;十八醇硫酸钠混合物是将十八醇加入石油醚与氯磺酸进行磺化反应,产物与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中和反应而制得。由于采用了十八醇和单硬脂酸甘油脂,并含有一定的游离十八醇,因而改善了洗后羊绒的手感及提高了去污能力。本剂具有洗涤持续性久,使羊绒具有白度高和光泽度好的特点。 | ||
| 搜索关键词: | 羊绒 洗剂 | ||
【主权项】:
1.一种羊绒净洗剂,其特征在于本羊绒净洗剂是将十八醇硫酸钠混合物与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类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单硬脂酸甘油脂及水搅拌均匀而制得的,其中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单硬脂酸甘油脂及水分别为总重量的2-12%、1-8%、10-30%;十八醇硫酸钠混合物是将十八醇加入石油醚与氯磺酸进行磺化反应,产物与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中和反应而制得,其中磺化温度控制在50-70℃,十八醇与石油醚的重量比为50比1-4,十八醇与氯磺酸的摩尔比为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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