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油井机械灭火法无效
| 申请号: | 91102113.2 | 申请日: | 1991-04-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701A | 公开(公告)日: | 1992-10-28 |
| 发明(设计)人: | 刘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铭 |
| 主分类号: | E21B35/00 | 分类号: | E21B3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0025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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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油井机械灭火法,属于消防技术,它是用机械的方法将油井喷油管封实,隔断石油喷出地面的通路,以此来得到消灭油井火灾的目的。油井机械灭火法的用途是,一旦油田遭到人为的破坏和大规模的战争破坏,或者自然事故起火后,本方法能很快将其扑灭,并能很快恢复生产。 | ||
| 搜索关键词: | 油井 机械 灭火 | ||
【主权项】:
1、用一台长臂吊车,把一个底部带有园锥体的重物,吊至失火石油井口垂直上方。将圆锥体顶尖伸进油井管内。然后,逐渐地把重物下落;油井口逐渐地被堵小,直至把油井口完全堵实;即,油井大火被扑灭。如果油井口发生了较小的形变,可再吊一重物由上向下撞击压井的重物。使圆锥体把油井管撑圆,使圆锥体能把油井口很好地封实,得到消灭油井大火的目的。其特征在于:a、吊车的臂长足可以使消防员工作在安全距离处,吊车足可以吊得起压井重物的重量。b、压井重物的重量,要大于油井的喷射压力。c、圆锥体的锥度在2~170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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