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部分提取的焙炒并磨碎的咖啡的水解法无效
| 申请号: | 88108323.2 | 申请日: | 1988-1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41C | 公开(公告)日: | 1994-06-01 |
| 发明(设计)人: | 尤金·斯科维尔;埃文·乔尔·图雷克;安东尼·雷格;卡林娜·戴安·科佐;马歇尔·迈尔斯·兰科维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用食品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F5/26 | 分类号: | A23F5/26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汪洋 |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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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文介绍一种在不加任何酸催化剂情况下,于固定床反应器内加溶部分提取焙炒和磨碎咖啡的方法。以原有焙炒和磨碎咖啡为基准,该水解有效地使可溶固体收率达到约58%至68%,使产生的可溶固定的降解减至最小。 | ||
| 搜索关键词: | 部分 提取 磨碎 咖啡 水解 | ||
【主权项】:
1.一种部分提取焙炒和磨碎咖啡的加溶方法,所述咖啡中的大部分阿拉伯半乳聚糖已被提取,该方法包括:在一个固定床反应器中,于温度193℃至233℃下,使所述部分提取的焙炒并磨碎的咖啡与水接触一段时间,使得所述部分提取的焙炒并磨碎的咖啡在反应器内停留30至120分钟,所述提取液在反应器内停留7至45分钟,所述提取液的停留时间始终明显少于所述咖啡的停留时间,以使得可溶性固体的降解减至最小;提取液与咖啡的比,即排除系数至少为6;提取液流过反应器内的咖啡时的空塔速度为15.24-45.72厘米/分,反应器的长与径的适宜比为2∶1至20∶1,维持反应器内的压力使得反应器中的水不蒸发,所述接触可有效地水解所述部分提取的焙炒并磨碎的咖啡,并至少除去50%的甘露聚糖组分,并且使可溶固体收率达到55%至68%(以起始的焙炒并磨碎的咖啡为基准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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