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煤火发生器无效
| 申请号: | 85200949 | 申请日: | 1985-04-01 | 
| 公开(公告)号: | CN85200949U | 公开(公告)日: | 1986-06-18 |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伟光 | 
| 主分类号: | F24B1/191 | 分类号: | F24B1/19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其瑞 | 
| 地址: |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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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煤火发生器适用于以煤作燃料的带炉箅的炉子。它是在原有炉箅上加扣一个由带齿金属肋条构成的近似半球面形的煤托,煤托内放置一个金属丝团,和以石油液化气等可燃气体作燃料的喷火器配合使用。肋条承托煤块,金属丝团承托煤粉和小煤块。使用时由喷火器点火,煤粉和小煤块迅速燃烧,继而点燃大煤块。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构造简单,点火成本低,引火迅速,使用方便。 | ||
| 搜索关键词: | 煤火 发生器 | ||
【主权项】:
                1、一种用煤作燃料的炉子有一个平面炉箅,另有由石油液化气罐和气体输出设备构成的喷火器,本实用新型煤火发生器的特征在于:a、在炉箅上加配一个呈半球面形的煤托,煤托由肋条(1)、肋齿(2)、托齿(3)和金属丝团(4)构成;b、煤托和喷火器配合使用,一并构成煤火发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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