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机的隐私保护机构以及摄像机有效
| 申请号: | 202111125946.7 | 申请日: | 2021-09-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527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21 |
| 发明(设计)人: | 喻菊春;陈允军;张鑫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3/50 | 分类号: | H04N23/50;H04N23/5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陈舒维;宋志强 |
| 地址: | 31005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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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摄像机的隐私保护机构以及摄像机。基于本申请,具有镜头视窗的机壳端盖可以装设有端盖套环以及第一遮蔽元件,并且,通过端盖套环与机壳端盖之间的相对旋转,可以促使第一遮蔽元件在避让镜头视窗的第一避让姿态、以及遮挡镜头视窗的第一遮蔽姿态之间摆转,从而,可以实现隐私保护功能在摄像机的机壳端盖的集成,进而有助于简化实施隐私保护所需的操作过程。而且,通过第一遮蔽元件与端盖套环的挂接配合提供的第一径向滑动余量,可以实现端盖套环的相对旋转与第一遮蔽元件的摆转之间的直接传动转换,因而可以无需例如齿轮等额外的传动机构,从而有助于节省硬件成本、简化装配工序。 |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机 隐私 保护 机构 以及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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