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大数据深度分析的移动传媒视频数据处理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517955.4 | 申请日: | 2021-05-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4046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 发明(设计)人: | 张楚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V40/1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宏创有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837 | 代理人: | 张海基 |
| 地址: | 2238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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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提供的基于大数据深度分析的移动传媒视频数据处理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该基于大数据深度分析的移动传媒视频数据处理方法包括:获取该地铁对应的车厢数量;获取该采集时间段内该地铁各车厢对应人员数量;获取该地铁投放的广告视频并将获取的投放广告视频进行分割;统计该地铁各车厢各广告子视频播放时观看人员数量;统计各车厢广告子视频播放时各观看人员对应的综合观看时长;获取各广告子视频播放时各车厢观看人员对应的表情;对广告子视频播放时各车厢各观看人员进行分析;通过该方法有效的解决了现有的地铁广告数据处理方法具有局限性的问题,大大的提高了地铁车厢视频广告的投放效率。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数据 深度 分析 移动 传媒 视频 数据处理 方法 设备 存储 介质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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