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910517222.3 | 申请日: | 2016-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3329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发明(设计)人: | 林木崇;石桥;曾长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依云;乔雪微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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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本申请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包括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和砜类化合物,砜类化合物包括环状砜类化合物和/或直链砜类化合物;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具有式一所示结构;环状砜类化合物具有式二所示结构,直链砜类化合物具有式三所示结构。本申请的非水电解液,将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和砜类化合物同时添加到电解液中,在电极界面形成一层成份均匀、厚薄适中,且致密性好的保护膜;两者配合使用,使得电解液在正极具有较好稳定性,可使电池获得优良高温性能和循环性能,而且,两者组合可以使电池保持较低阻抗,进而使电池获得优良的低温性能。本申请的电解液为制备高品质动力电池奠定了基础。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电池 水电 | ||
【主权项】:
1.一种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其特征在于,包含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和砜类化合物,所述砜类化合物为环状砜类化合物和/或直链砜类化合物;所述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具有式一所示结构,
其中,R1、R2、R3各自独立地选自碳原子数为1‑4的烃基,且R1、R2、R3中至少一个含有叁键;所述环状砜类化合物具有式二所示结构,所述直链砜类化合物具有式三所示结构,
其中,R4、R5、R6、R7各自独立地选自氢原子、卤素或碳原子数为1‑5的烷基;A为碳原子数为2‑6的取代或未取代的亚烷基,所述取代的取代基为卤素或碳原子数为1‑3的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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