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皮乐宝原药作为草鱼组织中残留标志物的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910344658.7 | 申请日: | 2019-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315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9 |
发明(设计)人: | 胡鲲;王雅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海洋大学 |
主分类号: | G01N30/02 | 分类号: | G01N30/02;G01N30/06 |
代理公司: | 上海骁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15 | 代理人: | 赵俊寅 |
地址: | 201306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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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皮乐宝原药作为草鱼组织中残留标志物的应用,经研究,皮乐宝原药在肝脏、肾脏、肌肉和肠道组织中,皮乐宝原药的消除速度最慢,残留量所占比例最高,因此将皮乐宝原药作为草鱼组织中的残留标志物。 | ||
搜索关键词: | 乐宝 原药 草鱼组织 标志物 残留 肠道组织 残留量 肾脏 肝脏 应用 肌肉 研究 | ||
【主权项】:
1.皮乐宝原药作为草鱼组织中残留标志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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