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智能共享的广告展示空间有效
申请号: | 201821963816.4 | 申请日: | 2018-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037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2 |
发明(设计)人: | 吕守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奇翼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27/00 | 分类号: | G09F27/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罗恒兰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自由贸易试***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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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智能共享的广告展示空间,其通过将广告展示空间进行了分区化处理,划分为全息幻影成像区、沉浸式立体区和互动体感区,用户在使用时只需携带产品和相应的广告视频按照广告展示空间内的各区进行一定操作即可。本实用新型的广告展示空间在进行产品展示时,通过全息幻影成像区提高客户的视觉体验、通过沉浸式立体区为客户提供浸入式的体验,以及通过互动体感区增加客户与产品之间的互动性,从而提高了客户在产品广告展示过程中的融入感,提高产品广告宣传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展示 本实用新型 客户 幻影成像 沉浸式 立体区 全息 互动 体感 产品广告宣传 智能 产品广告 产品展示 广告视频 视觉体验 分区化 互动性 浸入式 共享 携带 融入 展示 | ||
【主权项】:
1.一种智能共享的广告展示空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该展示空间内设有全息幻影设备、视频播放控制终端、投影屏幕、投影仪、音响和感测器,在该展示空间内形成有全息幻影成像区、沉浸式立体区和互动体感区;所述全息幻影设备用于对产品进行维度扫描获取产品的全息影响,并将产品的全息影像投射到全息幻影成像区中进行展示;所述投影屏幕设置在沉浸式立体区,其包括第一投影屏幕、第二投影屏幕、第三投影屏幕和第四投影屏幕,其中,第一投影投影屏幕、第二投影屏幕和第三投影屏幕设置于沉浸式立体区的外周,并包围形成一开放式的幕墙;第四投影屏幕则铺设于沉浸式立体区的地面,并与幕墙拼接;所述投影仪、音响和感测器均连接视频播放终端,该视频播放控制终端包括视频处理单元、存储单元和控制单元,视频处理单元用于将多个广告视频源融合形成轮巡的视频流,所述存储单元用于存储视频处理单元处理后形成的视频流以及互动视频,所述控制单元用于调取存储单元中的视频流;所述互动体感区对应至少一感测器,该感测器与视频播放控制终端的控制单元连接;所述感测器用于感测互动体感区范围内的互动信息,当感测到互动信息,感测器触发视频播放控制终端的控制单元通过投影仪播放对应的互动视频,并通过音响播放播放该互动视频的音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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