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烟售卖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609409.8 | 申请日: | 2018-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273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07 |
发明(设计)人: | 施嘉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施嘉豪 |
主分类号: | G07F7/10 | 分类号: | G07F7/10;G07F9/02;G07F11/00 |
代理公司: | 南通市永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00 | 代理人: | 葛雷 |
地址: | 226000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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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香烟售卖系统,包括输入装置、拍照装置、人脸或虹膜识别装置、人证合一识别装置、选货、付款、出货装置;拍照装置先对消费者进行拍照,由系统的人脸或虹膜)识别装置根据所拍的照片进行分析,如果确认符合购买的年龄段,装置的屏幕或语音提示;进入消费程序进入选购、付款环节;如分析结果认为年龄处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模糊年龄阶段,则装置的人证合一对比系统开始介入工作,提示用户将身份证放置在身份证识别装置上进行进一步年龄识别,识别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本发明可以有效限制未成年人购买香烟,使用方便、准确。 | ||
搜索关键词: | 拍照装置 识别装置 香烟售卖 人脸 虹膜识别装置 身份证识别 虹膜 出货装置 对比系统 年龄阶段 年龄识别 输入装置 提示用户 有效限制 语音提示 年龄段 购买 拍照 身份证 行进 香烟 模糊 屏幕 环节 分析 | ||
【主权项】:
1.一种香烟售卖系统,其特征是:包括输入装置、拍照装置、人脸或虹膜识别装置、人证合一识别装置、身份证识别装置、选货、付款、出货装置;拍照装置先对消费者进行拍照,由系统的人脸或虹膜识别装置根据所拍的照片进行分析,如果确认符合购买的年龄段,屏幕或语音提示;进入消费程序进入选购、付款环节;如分析结果认为年龄处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模糊年龄阶段,则人证合一识别装置开始介入工作,提示用户将身份证放置在身份证识别装置上进行进一步年龄识别,识别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如系统判断符合年龄要求的,消费者通过输入装置输入购买香烟信息、提交订单,则提示消费者付款,付款成功后由出货装置自动吐货;如系统判断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则提示不能购买,终止购买程序;影像资料将留存于系统,下次购买时直接提示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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