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皮革的定性分析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488847.3 | 申请日: | 2018-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411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9 |
发明(设计)人: | 寻丽梅;杨东飞;周坚;王清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33/44 | 分类号: | G01N33/44 |
代理公司: | 镇江基德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06 | 代理人: | 邓月芳 |
地址: | 212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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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皮革的定性分析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样本采用溶解法进行鉴定;归为三类,第一类为天然皮革类的头层皮或二层皮,第二类为移膜/漆膜类或再生革类,第三类为再生革类或人造革类;其中,天然皮革类的头层皮或二层皮经目测和显微镜观察最终将两者鉴别出;移膜/漆膜类或再生革类经炽烧法和吸水法最终将两者鉴别出,而再生革类或人造革类经炽热法和褪色法最终将两者鉴别出,本发明结合各皮革的特点,将多种片面的皮革鉴定方法进行综合,从而实现对皮革准确无误的定性分析。 | ||
搜索关键词: | 皮革 再生革 定性分析 鉴别 人造革类 天然皮革 二层 漆膜 显微镜观察 样本采用 溶解法 褪色法 目测 吸水 | ||
【主权项】:
1.一种皮革的定性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将样本采用溶解法进行鉴定;若样品完全溶解,则初步判定为天然皮革类的头层皮或二层皮;若样品大部分溶解,则初步判定为移膜/漆膜类或再生革类,其中,当样品溶解液呈澄清态,则判定为移膜/漆膜类;当样品溶解液呈浑浊态,则判定为再生革类;若样品少量或微量溶解甚至不溶解,则初步判定为再生革类或人造革类;2)将经步骤1)初步判定为天然皮革类头层皮或二层皮的样品进行目测;若一面有较光滑致密面,则判定为头层皮,同时在显微镜下观察其横截面,见致密自然过渡至疏松的结构,则最终判定为头层皮;若目测双面均为绒面,则判定为二层皮,同时在显微镜下观察其横截面,见疏密均匀的结构,则最终判定为二层皮;3)将经步骤1)判定为移膜/漆膜类或再生革类的样品再经炽热法检测,若灰烬手感细腻,则进一步判定为移膜/漆膜类,若灰烬手感偶有细小颗粒,则进一步判定为再生革;4)将经步骤3)进一步判定为移膜/漆膜类或再生革类的样品裁切成宽度1±0.1mm,质量为0.5g的条形薄片,放入干燥皿中12h以上,取出后5min内进行分组称重,共分为两组,每组重量为0.2±0.020g,将试样置于盛有蒸馏水的三角烧瓶中,经摇晃后置于40±2℃的恒温水浴锅,24h后取出,用滤纸轻轻吸去样品表面水份,称重,计算吸水率,若吸水率为190‑240%,则最终判定为移膜/漆膜类;若吸水率为60‑140%,则判定为再生革类;5)将经步骤1)初步判定为再生革类或人造革类的样品经炽烧法检测,若有烧毛发味,则判定为再生革类,若无烧毛发味,则判定为人造革类;6)将经步骤5)判定为再生革类或人造革类的样品裁切成15×15mm的正方形,置于200ml浓度为60g/L低亚硫酸钠溶液中,经充分润湿后,置于80±2℃恒温水浴中恒温30min,取出样品,观察褪色情况,若样品从中间切开后,断面变色较明显,则最终判定为再生革类,若样品断面未褪色,则最终判定为人造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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