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花生田除草剂有效
申请号: | 201810791442.0 | 申请日: | 2018-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3982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6 |
发明(设计)人: | 许贤;刘小民;王贵启;李秉华;申贝贝;祁志尊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N43/60 | 分类号: | A01N43/60;A01N43/22;A01N37/48;A01P13/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元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15 | 代理人: | 张建茹 |
地址: | 050035 河北省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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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花生田除草剂,属于农药的技术领域,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噁草酸和乙羧氟草醚20‑80%、丙酰芸苔素内酯0.002‑0.004%,余量为助剂,其中噁草酸与乙羧氟草醚的重量比为1:(2‑5)。本发明花生田除草剂,在花生3‑4复叶期、杂草2‑4叶期施用,复配增效显著,提高了花生田杂草的防除效果、提高了花生的安全性和产量。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花生 除草剂 | ||
【主权项】:
1.一种花生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噁草酸和乙羧氟草醚20‑80%、丙酰芸苔素内酯0.002‑0.004%,余量为助剂,其中噁草酸与乙羧氟草醚的重量比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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