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用于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有效
| 申请号: | 201730106710.7 | 申请日: | 2017-04-01 |
| 公开(公告)号: | CN304630137S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5 |
| 发明(设计)人: | 廖伟健;杨颜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14-03 | 分类号: | 14-0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达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林俭良;杨波 |
| 地址: | 519085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于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运行程序及通讯。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手机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的界面内容。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5.省略视图:省略分别与设计1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相同的设计2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省略分别与设计1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相同的设计3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省略分别与设计1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相同的设计4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6.指定基本设计:本外观设计为相似外观设计,包括4项设计;其中,设计1为基本设计,设计2、设计3、设计4为设计1的相似设计。7.界面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图形用户界面是在手机屏幕底部的导航栏(英文名称为DOC栏)上显示多个应用程序图标的界面。设计1主视图为在导航栏上显示应用程序图标(例如播放器图标、微信图标)的界面,导航栏上用户所点击选择的播放器图标由常规显示状态变为外发光显示状态或者闪烁显示状态或者高亮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设计1界面变化状态图为用户点击选择导航栏上的微信图标时,微信图标由常规显示状态变为外发光显示状态或者闪烁显示状态或者高亮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由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切换至显示微信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设计2主视图为在导航栏上显示应用程序图标(例如播放器图标、微信图标)的界面,导航栏上用户所点击选择的播放器图标变为放大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设计2界面变化状态图为用户点击选择导航栏上的微信图标时,微信图标变为放大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由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切换至显示微信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设计3主视图为在导航栏上显示包括Home键图标和应用程序图标(例如播放器图标、微信图标)的界面,导航栏上用户所点击选择的播放器图标由常规显示状态变为外发光显示状态或者闪烁显示状态或者高亮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设计3界面变化状态图为用户点击选择导航栏上的微信图标时,微信图标由常规显示状态变为外发光显示状态或者闪烁显示状态或者高亮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由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切换至显示微信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设计4主视图为在导航栏上显示包括Home键图标和应用程序图标(例如播放器图标、微信图标)的界面,导航栏上用户所点击选择的播放器图标变为放大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设计4界面变化状态图为用户点击选择导航栏上的微信图标时,微信图标变为放大显示状态等突出显示状态,同时在手机屏幕上由显示播放器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切换至显示微信图标对应的应用程序界面。界面中空白部分为非设计要点,故删除。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手机 图形 用户界面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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