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手动制动销的无人机发射筒有效
申请号: | 201721199988.4 | 申请日: | 2017-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414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7 |
发明(设计)人: | 唐冰;罗杰;袁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云鼎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F1/04 | 分类号: | B64F1/04 |
代理公司: | 成都弘毅天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51230 | 代理人: | 李小金,王正楠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四川)自由贸***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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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无人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手动制动销的无人机发射筒。筒式发射无人机在发射筒内均有一个固定机构,现在常有的固定机构为爆炸螺栓。爆炸螺栓更多用于多点连接分离面,对安装具有一定要求,增加无人机的体积和重量,而且是一次性的,不能重复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包括筒体,筒体底部设置有法兰,凸圆下部设置有滑动槽,滑动槽的一端设置有限位槽,另一端设置有缺口,限位槽的上部位置高于滑动槽的上部位置。中心孔中插入有一个手动制动销,手动制动销包括插入中心孔的制动销主体和限位销,限位销的直径小于缺口的宽度和滑动槽的高度。本实用新型适用于筒式发射无人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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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一种具有手动制动销的无人机发射筒,包括筒体(2),其特征在于:筒体(2)底部设置有法兰(3),法兰(3)包括中心孔(31)和凸圆(35),筒体(2)底部有一个与中心孔(31)匹配的通孔;所述凸圆(35)下部设置有滑动槽(34),所述滑动槽(34)的一端设置有限位槽(32),另一端设置有缺口(36),限位槽(32)的上部位置高于滑动槽(34)的上部位置;中心孔(31)中插入有一个手动制动销(4),手动制动销(4)包括插入中心孔(31)的制动销主体(43)和限位销(42),限位销(42)与制动销主体(43)互相垂直,限位销(42)的直径小于缺口(36)的宽度和滑动槽(34)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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