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主炉腔和副炉腔的垃圾处理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044243.4 | 申请日: | 2017-01-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301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 发明(设计)人: | 曹文波;张文锐;魏凌敏;舒志强;唐武才;李启仁;李文龙;郎志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未名鼎和环保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3G5/14 | 分类号: | F23G5/14;F23G5/44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4119 | 代理人: | 屈科辉,傅磊 |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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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具有主炉腔和副炉腔的垃圾处理设备,包括炉体、第一垃圾处理辅助机构、第二垃圾处理辅助机构和辅助箱;炉体内具有主炉腔、主炉循环气储气腔和副炉腔;炉体位于主炉腔和副炉腔上部的位置分别可拆卸安装有第一进料门和第二进料门;第一垃圾处理辅助机构包括内循环进气管、湿气输送管、除湿箱、内循环出气管、第一供氧管和第一排杂装置;第二垃圾处理辅助机构包括内循环导气管、连通管、第二供氧管、辅助架、螺旋叶片和第一排气管。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大量垃圾同时处理,且垃圾处理效果优异。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主炉腔 副炉腔 垃圾处理 设备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主炉腔和副炉腔的垃圾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炉体(1)、第一垃圾处理辅助机构、第二垃圾处理辅助机构和辅助箱(4);炉体(1)内具有主炉腔(11)、主炉循环气储气腔(12)和副炉腔(13);炉体(1)位于主炉腔(11)和副炉腔(13)上部的位置分别可拆卸安装有第一进料门(14)和第二进料门(15);第一垃圾处理辅助机构包括内循环进气管(21)、湿气输送管(22)、除湿箱(23)、内循环出气管(24)、第一供氧管(25)和第一排杂装置;内循环进气管(21)连通主炉腔(11)上部与主炉循环气储气腔(12),湿气输送管(22)连通主炉循环气储气腔(12)与除湿箱(23),内循环出气管(24)连通主炉腔(11)下部与除湿箱(23),第一供氧管(25)连通主炉腔(11)下部,第一排杂装置安装在主炉腔(11)底部;第二垃圾处理辅助机构包括内循环导气管(31)、连通管(32)、第二供氧管(33)、辅助架(34)、螺旋叶片(35)和第一排气管(36);内循环导气管(31)连通副炉腔(13)上部与下部,连通管(32)连通主炉循环气储气腔(12)与副炉腔(13)下部,第二供氧管(33)连通副炉腔(13)下部,辅助架(34)和辅助箱(4)安装在副炉腔(13)相对的两侧,螺旋叶片(35)第一端可转动连接辅助架(34),螺旋叶片(35)第二端由副炉腔(13)底部穿过,并延伸至辅助箱(4)内,辅助箱(4)内位于螺旋叶片(35)第二端处安装有第三供氧管(41)和第二排杂装置,第一排气管(36)第一端与辅助箱(4)内腔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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