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再分离的胶带有效
| 申请号: | 201711243915.5 | 申请日: | 2017-11-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178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0 |
| 发明(设计)人: | G.奥斯特温特;B.萨勒特;T.多拉斯;M.埃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莎欧洲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9J7/24 | 分类号: | C09J7/24;C09J7/38;C09J7/29;C09J153/02;C09J145/00;C09J11/00;C08L5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莉 |
| 地址: | 德国诺***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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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可通过基本上在粘结平面内的延展拉伸被无残留且无破坏地再次分离的胶带,其包括至少一个用微球发泡的胶粘剂层和至少一个载体B。 | ||
| 搜索关键词: | 再分 胶带 | ||
【主权项】:
胶带,其能通过基本上在粘结平面内的延展拉伸被无残留且无破坏地再次分离,所述压敏胶带包括至少一个用微球发泡的胶粘剂层,和至少一个载体B,其中形成至少一个胶粘剂层的压敏胶粘剂A包括基于至少一种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聚二烯嵌段共聚物的弹性体部分(a1),其中弹性体部分(a1)在至少90重量%的程度上由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聚二烯嵌段共聚物组成,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聚二烯嵌段共聚物的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含量为至少12重量%且至多35重量%,以及弹性体部分(a1)的含量为至少40重量%且至多55重量%,基于全部胶粘剂A,和包括具有至少一种增粘树脂的增粘树脂部分(a2),其中增粘树脂部分(a2)在至少90重量%的程度上由烃树脂组成,所述烃树脂是基本上与聚二烯嵌段可相容的并且基本上与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嵌段不可相容的,以及增粘树脂部分(a2)的含量为至少40重量%且至多60重量%,基于全部胶粘剂,以及任选地包括增塑树脂部分(a3),其中增塑树脂部分(a3)的含量为0重量%至至多5重量%,基于全部胶粘剂,和任选地包括另外的添加剂(a4),其中微球的含量为至少0.5重量%且至多2.5重量%,基于全部胶粘剂,其中至少一个经发泡的压敏胶粘剂层A的厚度为至少20μm且至多75μm,和其中至少一个载体B包括基于至少一种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聚二烯嵌段共聚物的弹性体部分(b1),其中弹性体部分(b1)在至少90重量%的程度上由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聚二烯嵌段共聚物组成,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聚二烯嵌段共聚物的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含量为至少20重量%且至多45重量%,在所述弹性体部分内,至少一种三嵌段共聚物或多嵌段共聚物(线性或放射状)的含量为至少80重量%,三嵌段共聚物或多嵌段共聚物(线性或放射状)的摩尔质量(通过GPC的峰值摩尔质量)为至少85 000g/mol,二嵌段共聚物的含量低于20重量%,以及弹性体(b1)的含量为至少40重量%且至多60重量%,基于载体层B的配制物,和包括具有至少一种增粘树脂的增粘树脂部分(b2),其中增粘树脂(b2)在至少90重量%的程度上由烃树脂组成,其中所述烃树脂是基本上与聚二烯嵌段可相容的并且基本上与聚乙烯基芳族化合物嵌段不可相容的,以及增粘树脂部分(b2)的含量为至少40重量%且至多60重量%,基于载体层B的全部配制物,和任选地包括增塑树脂部分(b3),其中增塑树脂(b3)含量为0重量%至至多5重量%,基于载体层的全部配制物,和任选地另外的添加剂(b4),其中载体层B的厚度为至少70μm且至多150μm,其中载体层B的密度为至少950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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