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茅草篮的修复处理剂在审
申请号: | 201710875344.0 | 申请日: | 2017-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853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3 |
发明(设计)人: | 杨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阜南县大自然工艺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K9/00 | 分类号: | B27K9/00;B27K3/52;B27K3/00 |
代理公司: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34117 | 代理人: | 娄尔玉 |
地址: | 23630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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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用于茅草篮的修复处理剂,涉及茅草篮编织处理技术领域,由以下质量份数的组分制备而成松香改性树脂、磺胺嘧啶银、碳九芳烃、皂角素、三十烷醇、大蒜、甘油、石灰乳、陶瓷粉、粘合剂、海藻酸钠、水、微晶高岭石、聚丙烯酸铵、无水盐、丙酮、氟化钠、双飞粉、修复剂。本发明能够使茅草篮修复更加持久,表面光泽度更加亮丽,还能有效降低虫蛀、断裂等问题的用于茅草篮的修复处理剂。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茅草 修复 处理 | ||
【主权项】:
用于茅草篮的修复处理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质量份数的组分制备而成:松香改性树脂10‑12份,磺胺嘧啶银6‑8份,碳九芳烃4‑6份,皂角素8‑10份,三十烷醇0.5‑1份,大蒜0.3‑0.5份,甘油3‑5份,石灰乳0.6‑1份,陶瓷粉0.5‑0.8份,粘合剂4‑6份,海藻酸钠1‑1.5份,水40‑50份,微晶高岭石2‑3份,聚丙烯酸铵0.5‑0.8份,无水盐3‑5份、丙酮1‑3份、氟化钠0.5‑1.5份,双飞粉0.1‑0.3份,修复剂20‑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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