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特种车辆信息系统效能评估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37275.2 | 申请日: | 2016-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1547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9 |
发明(设计)人: | 刘勇;毛明;陈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6F17/10 | 分类号: | G06F17/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专利中心 11011 | 代理人: | 周恒 |
地址: | 100072***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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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特种车辆信息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特种车辆信息系统效能评估方法。该方法从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协同能力、平台能力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评估方法,能够科学、全面的对信息系统的功能、性能等进行评估。该方法能够综合考虑专家权重、指标权重,以及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等因素,对信息系统的综合效能进行评估。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特种 车辆 信息系统 效能 评估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特种车辆信息系统效能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中,对于特种车辆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案,系统效能定义为:S=f{A,B,C}=α1·A+α2·B+α3·C其中,A指开放性,B指协同能力,C指平台能力,系统效能S通过对系统开放性、协同能力和平台能力三方面进行评估而获得,α1、α2和α3分别为开放性A、协同能力B、平台能力C的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α1+α2+α3=1;(1)信息系统的开放性A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开放性A定义为:
其中,A1为可重新配置性,A2为可扩展性,A3为保障能力,A4为标准化,通过这四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开放性A进行评价,βA1、βA2、βA3、βA4分别为可重新配置性A1、可扩展性A2、保障能力A3和标准化A4在评价开放性A时的权重,βA1+βA2+βA3+βA4=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a)可重新配置性A1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可重新配置性A1定义为:
其中,A11为适应性,A12为互换性,通过这两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可重新配置性A1进行评价,γA11、γA12分别为适应性A11和互换性A12在评价可重新配置性A1时的权重,γA11+γA12=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适应性A11是指用另一个具有相似功能、性能的部件替换一个系统部件的能力,互换性A12是指在不同类型平台之间互换系统部件的能力;适应性A11和互换性A12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b)可扩展性A2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可扩展性A2定义为:
其中,A21为纵向可扩展性,A22为横向可扩展性,A23为余量,A24为模块化,通过这四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可扩展性A2进行评价,γA21、γA22、γA23、γA24分别为纵向可扩展性A21、横向可扩展性A22、余量A23和模块化A24在评价可扩展性A2时的权重,γA21+γA22+γA23+γA24=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纵向可扩展性A21是指增加系统资源的能力;横向可扩展性A22是指增加或减少系统部件或软件的能力;余量A23是指系统的备用余量;纵向可扩展性A21、横向可扩展性A22、余量A23和模块化A24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或者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c)保障能力A3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保障能力A3可定义为:
其中,A31为机内测试能力,A32为与上级维修保障系统互联能力,通过这两个方面可对信息系统的保障能力A3进行评价,γA31、γA32分别为机内测试能力A31和与上级维修保障系统互联能力A32在评价保障能力A3时的权重,γA31+γA32=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机内测试能力A31和与上级维修保障系统互联能力A32,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或者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d)标准化A4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标准化A4可定义为:
其中,A41为选用标准和技术,A42为电气接口,A43为信息接口,通过这三个方面可对信息系统的标准化A4进行评价,γA41、γA42、γA43分别为选用标准和技术A41、电气接口A42和信息接口A43在评价标准化A4时的权重,γA41+γA42+γA43=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选用标准和技术A41、电气接口A42和信息接口A43,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2)信息系统的协同能力B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协同能力B可定义为:
其中,B1为任务管控能力,B2为互联互通能力,B3为通信能力,通过这三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协同能力B进行评价,βB1、βB2、βB3分别为任务管控能力B1、互联互通能力B2和通信能力B3在评价协同能力B时的权重,βB1+βB2+βB3=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a)任务管控能力B1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任务管控能力B1可定义为:
其中,B11为任务规划能力,B12为辅助决策能力,B13为信息融合能力,B14为语音指挥能力,B15为数据指挥能力,B16为互操作性,B17为多传感器管理能力,B18为多武器管理能力,通过这八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任务管控能力B1进行评价,γB11、γB12、γB13、γB14、γB15、γB16、γB17、γB18分别为任务规划能力B11、辅助决策能力B12、信息融合能力B13、语音指挥能力B14、数据指挥能力B15、互操作性B16、多传感器管理能力B17和多武器管理能力B18在评价任务管控能力B1时的权重,γB11+γB12+γB13+γB14+γB15+γB16+γB17+γB18=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任务规划能力B11、辅助决策能力B12、信息融合能力B13、语音指挥能力B14、数据指挥能力B15、互操作性B16、多传感器管理能力B17和多武器管理能力B18,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b)互联互通能力B2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力B2可定义为:
其中,B21为与车辆互联互通能力,B22为与步兵互联互通能力,B23为与武装直升机互联互通能力,B24为与战斗机互联互通能力,B25为与无人机互联互通能力,B26为与舰船互联互通能力,B27为与火炮互联互通能力,通过这七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力B2进行评价,γB21、γB22、γB23、γB24、γB25、γB26、γB27分别为与车辆互联互通能力B21、与步兵互联互通能力B22、与武装直升机互联互通能力B23、与战斗机互联互通能力B24、与无人机互联互通能力B25、与舰船互联互通能力B26和与火炮互联互通能力B27在评价互联互通能力B2时的权重,γB21+γB22+γB23+γB24+γB25+γB26+γB27=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与车辆互联互通能力B21、与步兵互联互通能力B22、与武装直升机互联互通能力B23、与战斗机互联互通能力B24、与无人机互联互通能力B25、与舰船互联互通能力B26和与火炮互联互通能力B27,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c)通信能力B3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通信能力B3可定义为:
其中,B31为动态组网能力,B32为通信带宽,B33为通信速率,B34为通信距离,B35为抗干扰能力,B36为冗余能力,通过这六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通信能力B3进行评价,γB31、γB32、γB33、γB34、γB35、γB36分别为动态组网能力β31、通信带宽B32、通信速率B33、通信距离β34、抗干扰能力B35和冗余能力B36在评价通信能力B3时的权重,γB31+βB32+γB33+βB34+βB35+βB36=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动态组网能力B31、抗干扰能力B35、冗余能力B36,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对于通信带宽B32、通信速率B33和通信距离B34,采用归1化方法,将数值折算为统一量纲进行评估;(3)信息系统的平台能力C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平台能力C定义为:
其中,C1为总体性能,C2为信息感知能力,C3为信息传输能力,C4为信息处理能力,C5为信息存储能力,C6为人机交互能力,通过这六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平台能力C进行评价,βC1、βC2、βC3、βC4、βC5、βC6分别为总体性能C1、信息感知能力C2、信息传输能力C3、信息处理能力C4、信息存储能力C5和人机交互能力C6在评价平台能力C时的权重,βC1+βC2+βC3+βC4+βC5+βC6=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a)总体性能C1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总体性能C1定义为:
其中,C11为任务综合能力,C12为功能综合能力,C13为系统安全性,C14为系统可靠性,C15为处理器种类,C16为操作系统种类,C17为软件开发环境种类,C18为编程语言种类,通过这八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总体性能C1进行评价,γC11、γC12、γC13、γC14、γC15、γC16、γC17、γC18分别为任务综合能力C11、功能综合能力C12、系统安全性C13、系统可靠性C14、处理器种类C15、操作系统种类C16、软件开发环境种类C17和编程语言种类C18在评价总体性能C1时的权重,γC11+γC12+γC13+γC14+γC15+γC16+γC17+γC18=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任务综合能力C11、功能综合能力C12、系统安全性C13和系统可靠性C14,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对于处理器种类C15、操作系统种类C16、软件开发环境种类C17和编程语言种类C18,进行统计得到不同方案的统计结果后,采用归1化方法,将数值折算为统一量纲进行评估;(b)信息感知能力C2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信息感知能力C2定义为:
其中,C21为目标发现能力,C22为目标定位能力,C23为目标跟踪能力,C24为路况感知能力,C25为车况感知能力,通过这五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信息感知能力C2进行评价,γC21、γC22、γC23、γC24、γC25分别为目标发现能力C21、目标定位能力C22、目标跟踪能力C23、路况感知能力C24和车况感知能力C25在评价信息感知能力C2时的权重,γC21+γC22+γC23+γC24+γC25=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目标发现能力C21、目标定位能力C22、目标跟踪能力C23、路况感知能力C24和车况感知能力C25,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c)信息传输能力C3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信息传输能力C3定义为:
其中,C31为传输速率,C32为延时,C33为冗余能力,通过这三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信息传输能力C3进行评价,γC31、γC32、γC33分别为传输速率C31、延时C32和冗余能力C33在评价信息传输能力C3时的权重,γC31+γC32+γC33=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传输速率C31和延时C32,进行测试分析得到不同方案的结果后,采用归1化方法,将数值折算为统一量纲进行评估;对于冗余能力C33,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d)信息处理能力C4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信息处理能力C4定义为:
其中,C41为资源共享能力,C42为冗余备份能力,C43为处理器主频,C44为内存,C45为启动时间,C46为低温启动能力,C47为体积,C48为重量,通过这八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信息处理能力C4进行评价,γC41、γC42、γC43、γC44、γC45、γC46、γC47、γC48分别为资源共享能力C41、冗余备份能力C42、处理器主频C43、内存C44、启动时间C45、低温启动能力C46、体积C47和重量C48在评价信息处理能力C4时的权重,γC41+γC42+γC43+γC44+γC45+γC46+γC47+γC48=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资源共享能力C41和冗余备份能力C42,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对于处理器主频C43、内存C44、启动时间C45、低温启动能力C46、体积C47和重量C48,进行测试分析得到不同方案的数值结果后,采用归1化方法,将数值折算为统一量纲进行评估;(e)信息存储能力C5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信息存储能力C5定义为:
其中,C51为存储容量,C52为冗余备份能力,C53为数据导出能力,C54为安全保密能力,通过这四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信息存储能力C5进行评价,γC51、γC52、γC53、γC54分别为存储容量C51、冗余备份能力C52、数据导出能力C53和安全保密能力C54在评价信息存储能力C5时的权重,γC51+γC52+γC53+γC54=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存储容量C51、冗余备份能力C52、数据导出能力C53和安全保密能力C54,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f)人机交互能力C6评估方法信息系统的人机交互能力C6定义为:
其中,C61为易学性,C62为易用性,C63为显控综合能力,C64为冗余能力,C65为乘员工作负荷,C66为人机工效,通过这六个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人机交互能力C6进行评价,γC61、γC62、γC63、γC64、γC65、γC66分别为易学性C61、易用性C62、显控综合能力C63、冗余能力C64、乘员工作负荷C65和人机工效C66在评价人机交互能力C6时的权重,γC61+γC62+γC63+γC64+γC65+γC66=1;权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层次分析法确定;对于易学性C61、易用性C62、显控综合能力C63、冗余能力C64、乘员工作负荷C65和人机工效C66,采用层次分析法或模糊评价法的评价方法,也可采用5分制进行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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