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煤烟气所有污染物四级净化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94681.5 | 申请日: | 2016-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116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9 |
发明(设计)人: | 李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平 |
主分类号: | B01D53/75 | 分类号: | B01D53/75;B01D53/76;B01D53/78;B01D53/81;B01D53/72;B01D53/50;B01D53/56;B01D53/64;B01D53/02;B01D53/14;B01D5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0030 重庆市沙坪坝***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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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燃煤烟气所有污染物四级净化系统及方法,系统包括:第一级:塔式湿法净化系统;第二级:组合型活性碳纤维净化系统;第三级:臭氧净化系统;第四级:氨法脱碳系统。系统中的每一级净化系统均具有燃煤烟气多种污染物脱除功能,四级净化系统组合起来,形成了燃煤烟气全部污染物梯级脱除系统,最终可实现燃煤烟气全部污染物超低或近零排放。本四级净化系统可根据各地不同的环保要求或使用单位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如不要求脱除CO2,可去掉第四级;如仅需达标排放,可去掉第二级或第三级。本系统具有能耗低、水耗低、运营费用低、无废水排放、无固体废弃物、无二次污染及脱污效率高、脱污种类齐全等多项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燃煤烟气 四级净化系统 污染物 净化系统 第三级 氨法脱碳系统 臭氧净化系统 湿法净化系统 固体废弃物 活性碳纤维 污染物脱除 无二次污染 无废水排放 达标排放 环保要求 脱除系统 运营费用 第一级 零排放 每一级 组合型 水耗 脱除 梯级 能耗 灵活 | ||
【主权项】:
1.一种燃煤烟气所有污染物四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级:塔式湿法净化系统1;第二级:组合型活性碳纤维净化系统2;第三级:臭氧净化系统3;第四级:氨法脱碳系统4。(已另申请专利)所述第一级塔式湿法净化系统1的烟气进口连接锅炉烟道烟气出口,其烟气出口连接第二级组合型活性碳纤维净化系统2的烟气进口。所述第二级组合型活性碳纤维净化系统2的烟气出口,通过泵22连接第三级臭氧净化系统3的烟气出口。所述第三级臭氧净化系统3的烟气出口,通过泵34连接第四级氨法脱碳系统4的烟气进口。所述第四级氨法脱碳系统4的烟气出口,连接烟囱的烟气进口,其CO2出口连接CO2处置装置的CO2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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